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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银行业助科创企业起飞 科技金融贷款余额快速增长

2017-10-01 15:06:52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探索投贷联动 助科创企业“起飞”

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创中心是上海确立的发展战略之一,而服务好小微企业,尤其是科创企业,是上海银行业的重点探索方向。

据了解,2016年4月,银监会将“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列入投贷联动试点地区,将上海银行、上海华瑞银行和浦发硅谷银行等三家银行纳入试点范围,占全国试点机构数的30%,足见对上海投贷联动试点的期望和重视。

近期,在上海银监局召开的上海银行业支持科创中心建设动员大会上,该局与上海市科委联合发布《上海银行业支持上海科创中心建设的行动方案(2017-2020)》,并提出建立有上海特色的“四四六五”科技金融框架。据了解,“四四六五”科技金融框架具体包括:

一是经营模式的“四个转变”,即从“房变钱”转为“纸变钱”,提高知识产权的融资能力,盘活科研成果,促进知识与资本的融合;从“向后看”转为“向前看”,建设一套面向未来的科技金融机制;从“常规军”转为“特战队”,提高专业化经营能力,紧紧围绕自身业务发展规划,确定重点行业,精耕细作,服务科技创新;从“单干户”转为“合作社”。安排好全链条、多主体的职能对接,与多种类型的经济组织合作,共同参与风险分担和利益分享。

二是经营理念的“四可原则”,包括:“商业可持续、政策可托底、风险可控制、激励可相容”。

三是“六项主要任务”,包括:优化科技金融生态系统;加大对科研基础设施和科技创新布局的金融支持力度;推进科技金融专营机构建设,创新专业化经营模式;主动前移金融服务,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继续推进投贷联动业务创新;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开展科技金融产品和业务创新。

四是“五项保障措施”,包括:发挥银行监管与政府扶持的协同效应;发挥监管规则的正向激励作用;将创新科技扶持政策延伸到金融机构;完善科技金融数据共享机制;加强业务指引与培训。

此外,上海银监局还鼓励商业银行针对科创企业,执行不同于一般客户的新“三查”标准,建设“创投型”信贷机制。

新“三查”标准为:贷前调查可使用不同于传统客户的内部评级要求,不完全以历史过往业绩和担保作为放贷标准,参照创投机构筛选客户方法,以技术优势、专利质量、研发与管理团队稳定性、商业模式和市场前景等要素划分客户并评级,开展营销和客户准入。贷时审查实行单独切块的审批计划,建立单独的审批渠道和审批流程,配置专职审查人和审批人,必要时,审批权可下沉前移到科技支行等基层经营单位。贷后检查在本行直接检查的基础上,还可以利用风险投资(VC)等合作机构的渠道掌握信息,将企业成长性和后续融资进度等持续经营和融资能力设为判断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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