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原副行长、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李东荣在南开金融(北京)论坛第十五期暨南开金融科技委员会成立大会上表示,应不断整顿和完善我国金融科技监管机制,推动金融科技健康发展。
目前,我国互联网金融已从快速发展阶段进入到规范发展阶段。对此,李东荣指出,消费群体变化、普惠金融所需和低利率市场环境共同构成市场对金融科技的需求因素,而技术进步、监管环境变化、金融专业人才涌入等因素直接从供给端加速金融科技的形成和发展。
李东荣提示,金融科技通过加剧多元化主体的有效竞争、提高金融服务可获得性、降低信息不对称等角度对金融系统的稳定发展发挥着正向影响,但由金融科技引发的金融风险、网络安全及其带来的“羊群效应”、不正当竞争和系统性风险不容忽视。
目前,国际组织高度关注金融科技发展。各国政府对金融科技态度更趋积极,越来越多的国家意识到,金融科技与传统金融是相互促进、合作共赢的关系,传统金融机构可凭借资金实力、风控能力和金融人才储备等方面的优势和资源,与新型金融科技企业共同构建兼具竞争性和包容性的现代金融体系。因此,以技术创新为驱动、以消费者保护为前提、以普惠金融为导向、以风险防范为重点的金融科技监管的基本思路和基本原则正逐步形成国际共识。
针对国外业界动态和我国金融科技(互联网金融)发展现状,李东荣提出,应不断完善我国金融科技监管等相关机制,推动金融科技健康发展。
具体而言,健全金融科技监管框架、平衡金融科技的创新和风险、加强消费者保护、完善行业自律和行业标准、引领国际监督合作等做法可为我国金融科技的完善发展提供有益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