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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雅干细胞对决新日恒力:占用流动资金 阻碍股权回购?

2017-09-28 07:42:51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新日恒力则公告称,许晓椿提出的股权回购方案与原协议不一致。首笔支付4亿元,剩余价款于首笔支付完毕一年内支付,该安排存在不能一次性足额支付股权回购的全部款项的前提下要求公司将持有的博雅干细胞 80%股权在首笔股权转让价款支付后先行进行工商变更等问题,公司多次与其沟通并督促其按照《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履行回购义务,但截至2017年8月9日仍未达成一致。在《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公司未收到许晓椿支付的关于股权回购的任何款项,公司亦无法配合完成该股权的工商变更等手续。

上述理由在许晓椿看来并不成立,他认为:“分期付款本身不是障碍,首笔4亿元,包括了股权变更后将全部资产质押给上市公司作为后续支付的保证,这部分价值远超剩余需要支付的6亿多元。而且,8月9日,我们再进一步同意,如果支付4亿元,那就先变更4亿元对应股权的工商变更手续。”

记者查阅资料发现,新日恒力所说的《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具体回购方式是:由许晓椿按原资产购买价款金额+银行同期贷款利息(按照上市公司实际已支付的资产购买价款,自到账之日至许晓椿回购之日,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可产生的利息)—许晓椿累计补偿金额的价格回购标的股权。

然而,针对上述回购方式,许晓椿向记者表示:“回购的付款方式、股权交割等细节并没有约定,需要双方共同商定股权回购方案”。而这也许就是导致双方一直谈不拢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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