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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雅干细胞对决新日恒力:占用流动资金 阻碍股权回购?

2017-09-28 07:42:51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干细胞产业竞争很激烈,需要持续的投入和扩张,因此博雅干细胞对资金的需求很大,而大额流动资金被占用直接导致博雅干细胞业务拓展受到影响,从而直接影响了博雅干细胞的业绩和经营,给博雅干细胞和其它股东造成经济损失”。许晓椿表示。

不过,对于上述借款,新日恒力却是另外一种陈述。

新日恒力发布的重大仲裁公告显示,2016年10月10日,博雅干细胞与公司签订《借款协议》,约定博雅干细胞向公司提供借款人民币8000万元,借款期限自公司收到前述借款之日起不超过一年。借款期限内,如博雅干细胞因资金需要可随时通知本公司于5个工作日内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2016年10月10日、2016年10月14日博雅干细胞先后将人民币4000万元及4000万元合计8000万元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汇入公司账户。2017年3月20日至2017年8月4日博雅干细胞几次提出了归还本金及利息的要求,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尚未归还借款及利息。

股权回购细节谈不拢

昔日的合作伙伴,如今对簿公堂。

新日恒力发布的数据显示,博雅干细胞2015年至2016年均未达到业绩承诺目标。新日恒力2017年半年度业绩报告显示,随着博雅干细胞业务量的增长,实现营业收入 6686.47万元,同比增长32.5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2016.28万元,同比增长 73.42%。按此利润计算,博雅干细胞仅完成2017年业绩承诺的25.2%。

由于博雅干细胞未达到业绩承诺目标,许晓椿应承担业绩补偿责任。新日恒力公告,因合同纠纷,公司于9月6日作为原告向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交了《民事起诉状》,对许晓椿提起诉讼,要求许晓椿支付公司2016年度业绩补偿款人民币2.58亿元。

与此同时,博雅干细胞也将新日恒力诉至上海仲裁委员,要求新日恒力还本金人民币8000万元,并按年化(一年按365天计算)5.0025%利率支付利息。

而为了履行业绩补偿义务,许晓椿选择行使《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项下对博雅干细胞80%股权的回购权。新日恒力的公告显示,其高管曾在2017年6月19日、2017年7月23日、2017 年8月12日分别在上海、无锡、银川与许晓椿当面会谈。

许晓椿向记者表示,其自认为7月23日与新日恒力的会谈很成功,双方达成共识,并由律师拟定了《股权回购协议》。根据这份《股权回购协议》,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博雅干细胞应向新日恒力支付首期股权回购款4亿元,在首期回购款支付完成之日起1年内,向新日恒力补齐剩余价款。然而博雅干细胞一直没收到新日恒力关于这份《股权回购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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