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22日,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出具《关于嘉鱼稳健医用纺织品有限公司 2012 年环境违法受到行政处罚相关情况的说明》:“湖北省环境保护厅于2012年查处了嘉鱼稳健医用纺织品有限公司需配套建设的水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以及生产废水超标排放的环境违法问题。该公司罚款已于2013年缴纳完毕。”
2015年7月2日,嘉鱼县环境保护局出具《关于嘉鱼稳健医用纺织品有限公司2012年接受环保处罚相关情况的说明》,确认嘉鱼稳健收到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立即开始完善水污染防治设施建设,于2012年9月配套建成水污染防治设施,安装了在线监控设备,实现废水达标排放,按要求整改完毕后经嘉鱼县环保局验收合格;同时补办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并通过评审;建设项目也通过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七)2014年9月1日,荆门市东宝区环境保护局因荆门稳健排污超标,向荆门稳健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东环罚决字【2014】2007号),对荆门稳健处以人民币3万元的罚款。
2016年1月21日,荆门市东宝区环境保护局出具《关于对东环罚决字【2014】2007号行政处罚的相关情况说明》,2014年10月27日,荆门稳健按时缴清了上述罚款,并于同月就上述环保问题整改到位,相关水污染处理设施运行正常,废水排放达标,且上述违法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