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主要的国际评级机构也意识到自身在评级方法等方面的不足,也在尝试改进和完善自身的评级体系。例如,在银行评级方面,主要评级机构近年来就采取了一些新的改进举措,例如:引进新的分析方法,穆迪引进了共同违约分析法(JDA),补充分析银行可获得的外部援助。同时,探索提高总体评级的透明度,惠誉单独发布5分制的支持评级,用来表述从国家或者机构所有者获得外部援助的可能性和幅度,将其9分制的单独评级改为与总体评级完全一致的19分制,使财务能力评估更加精细,外部援助的益处更加清晰等。
因此,从国际评级行业的发展看,这本身就是一个在争议中不断发展的行业,对于评级机构的评级调整,既要看到其调整中隐含的一些合理的风险提示并相应采取改进措施,更要看到这些评级结果本身也有许多局限性和不足,对于这些评级结构,也要进行冷静的再评价。
(作者:中国银行业协会首席经济学家、“十三五”国家发展规划专家委员会委员巴曙松,对外经贸大学金融学院游诗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