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面,公告中指出,“刘沧龙、宏达集团所持有的宏达实业的股权存在被司法冻结的情形,但该情形并不影响双方所有《股权转让协议》的法律效力,待清偿债务、解除冻结后可办理相关股权过户登记手续。”另外一方面,公告协议中多处约定违约责任,“因标的股权存在质押或司法冻结情形导致无法按本协议约定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甲方(转让方)应采取积极措施并在该情形发生后10日内排除该故障之情形。”否则,乙方(泰合集团)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支付违约金和退还已支付的股权转让款。
也就是说,今后泰合集团能否成为四川信托实际控制人,主动权仍掌握在泰合集团的手中,其最终结果尚待观察。
事实上,宏达股份持有的四川信托股权亦是交易所问询的重点。在当晚披露的交易所问询函中,上交所指出:“据披露,截至半年报,公司持有四川信托22.1605%股份,且本次转让尚需有关部门的行政许可。”交易所要求宏达股份向股东核实并补充披露,本次股权转让需要哪些部门的行政许可,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四川信托
股权纷争尚未终结
事实上,除却实际控制人变数仍存,四川信托自去年以来的股权变动至今尚未尘埃落定。
在其股权变动揭幕之前,四川信托共有10位股东。其中,前五大股东分别为:宏达集团持股32.04%、中海信托持股30.25%、宏达股份持股22.16%、濠吉食品持股5.04%、汇源集团持股3.84%。其中,宏达集团与宏达股份因实际控制人相同而存在关联关系。
2016年9月份,四川信托第二大股东中海信托将其持有的四川信托30.25%股权在北京产权交所挂牌转让,挂牌价格为37.5亿元。彼时,该交易广受业界人士瞩目,多家上市公司子公司及金融资本纷纷参与竞标。最终该部分股权由中融新大拍得,成交价为50亿元,但由于四川信托第四大股东濠吉食品表示不放弃优先受让权,该部分股权仍无法归中融新大所有。随后,2016年12月20日晚间,宏达股份发布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宣布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向宏达集团、濠吉食品及汇源集团购买四川信托股权。由于濠吉食品新获股份尚未获得监管批复,彼时,上述三家公司持有四川信托股权分别为32.04%、5.04%、3.84%。
然而今年1月14日,宏达股份披露其涉诉公告,称上市公司被列为第二被告,第一被告则为宏达集团,涉案金额为21.17亿元,宏达股份持有的22.16%四川信托股权亦被云南省高院冻结。当月,宏达股份发布公告称“为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经慎重考虑,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