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势、强大、强有力”,多年过后,省联社留给业界这样的印象。但其浓厚的行政干预色彩,又令其饱受诟病和质疑。这5年,有关省联社的存在到底有没有必要的讨论也开始甚嚣尘上。省联社向何处去?这是一个必须尽快给予回答的现实问题。
“去行政化”正在进行时
省联社陪伴基层农信社度过了一段改革的非常时期,可以说功不可没。但随着越来越多农信社改制成为农商银行,其与省联社之间的矛盾也日益凸显。
其中最为突出的是,在县市级农商银行与省联社并存的模式中,省联社的角色,特别是对于农商银行的董、监、高提名权的合理性,在农信社系统内外一直存在较大分歧。自2003年以来,省联社按照国务院提出的“管理、指导、协调、服务”八字职能履职。“省联社既然有这样的责任,在管理权方面有诉求,也在情理之中。此外省联社提供服务,进行协调,确实也有一定成本。”河南省联社主任陈益民表示。
这5年,为了推动省级联社“去行政化”改革,银监会开始从改革省联社驻地(市)办事处开始入手,将其改制为“区域稽核审计中心”。甘肃省联社先行先试,将其所属的11家地市级办事处和兰州管理部一次性改制为6家“区域稽核审计中心”,成为全国省级联社中第一个进行去行政化试点的省级联社。
紧随其后,安徽、吉林、贵州、河南等省份的办事处改制工作也相继开启。
目前,省联社驻地办事处改制大致分为几种:将办事处直接撤销,设立区域稽核审计中心;在撤销办事处、成立区域稽核审计中心的同时,在地市级行社试点“中心行社”,负责协调、服务等稽核审计中心不具备的职能。
对于办事处改成区域稽核审计中心,张承惠认为应该从控制风险的角度拿出数据来支撑其存在的必要性。“只要有派出机构存在,在相当程度上就一定会干预县级法人的正常经营。觉得没有这个能力就不要去管这些事情。”她说。
当前,在部分省份,省联社驻地(市)办事处的改制工作仍在推进,但步伐并不紧凑。其中一大核心问题是办事处改制后,一线行社失去了与地市级政府沟通、对话的桥梁。
对于省联社改革的模式探索,银监会曾提出了联合银行、金融服务公司、金融持股公司、统一法人和完善省联社等五种省联社改革模式,一些地方也已开始进行新的尝试。2014年底,银监会正式批准陕西省组建秦农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