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和地方政府是最要关注的两大部门。”李扬说,目前部分国企债务风险高企,2008年之前,我国非金融企业的杠杆率一直稳定在100%以内,全球危机后,加杠杆趋势很明显。国际比较显示,中国非金融企业部门杠杆率水平在所比较的国家中最高,其隐含的风险值得关注。在企业债务中,归诸国企者约为65%。
同时,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加剧。“2015年之前,地方政府债务骤增。经过几年整肃,包括债务替换,合法的地方债务已趋稳定。”李扬说,而2015年以来,政府投资引导基金、专项建设基金、政府委托代建购买服务协议、PPP项目等,成为积累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主要手段。
总之,李扬认为,密切结合实体经济的调结构、去产能、去库存和处理僵尸企业的步伐,以处理不良资产为抓手,稳步“去杠杆”,成为我国今后一段时期金融工作的中心任务。
全面加强金融监管深化金融改革
“监管是此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的重点。”李扬说,总体格局仍以分业经营为主,对综合经营强调严格规范。“事实上,目前主要是在机构层面的分业,实际发生的是在产品层面的混业。”
“此次会议决定设立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强化人民银行宏观审慎管理和系统级风险防范职责,落实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责,强化监管问责。”李扬认为,其中包含五大职责功能,加强规划引领,负责审议金融业发展改革重大规划;加强政策协调,统筹金融改革、发展与监管,协调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加强监管协调,统筹系统性风险防控与重要金融机构监管,对综合经营的金融控股公司、跨市场跨业态跨区域的金融产品,明确监管主体,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对地方金融发展改革与监管的指导,发挥中央和地方两方面积极性;加强对监管者的监督问责。
李扬认为,加强监管是全面性的。此次会议纠正了监管机构定位偏差。“监管机构的工作重点是监管,而不是把行业做大做强。形成有风险没有及时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风险没有及时提示和处置就是渎职的严肃监管氛围。”
李扬称,此次会议还明确了地方政府分离发展和监管职能,避免地方发展冲动带来道德风险。在明确权限的基础上,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强化地方监管责任。明确地方监管和金融监管做的七件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七类金融机构。
“此次会议还强调,中央统一规则、地方审批、地方监管、地方担责。同时,中央对地方金融监管还要有效监督,纠偏问责。”李扬最后表示,“全面加强金融监管要健全风险监测预警和早期干预机制,加强对金融机构和金融活动的全流程全链条动态监测预警,及时有效识别重大风险隐患,完善金融风险应急处置和问题机构退出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