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连续3任欧盟竞争委员对峙了长达8年时间,美国电脑芯片生产巨头Intel(英特尔)公司终于在垄断问题的漫漫上诉路上迎来了一个小小转机。最终在一个技术细节上,于上周得到了欧洲最高法院的支持。
这一结论不仅让英特尔振奋,也使刚被欧盟重罚的谷歌或是仍被调查惴惴不安的高通受到鼓舞。被罚三个月后,北京时间9月11日晚间,谷歌正式宣布对欧盟的反垄断裁决提出上诉。
然而,这通往希望的长路,却远非坦途。
若细究欧洲法院这份语意婉转的判决书,第一财经记者获得了完全不同的多元答案:有人甚为不屑,认为是“老妈子吵架”似的技术细节纠缠;另一部分人却觉得,这意味着英特尔未来有极大的获胜可能,且将会显著地减少欧盟委员会(下称“欧委会”)在滥用支配地位案例上的自由裁量权。
2015年末,欧洲法院法律总顾问尼尔斯·瓦尔(Nils Wahl)在卢森堡的办公室接受第一财经记者专访时表示,在以往欧委会的反垄断案中,鲜有被欧洲法院推翻的案例。但到了去年,他发表了不具约束力的意见,称英特尔的行为未必妨害竞争,应支持其上诉。如今,由于瓦尔已深涉其中,他对第一财经记者回应称,目前不能就该案做任何述评。
不过,第一财经记者从熟悉欧盟上诉流程的所有信息渠道综合来看,英特尔即便有获胜的微茫希望,但“战斗远未结束”,这个转折只能换得未来几年持续上诉的可能性而已。本届竞争委员玛格丽特·维斯塔格的任期明年秋季也将结束。在那之前,大概是很难看到结论了。
玛格丽特·维斯塔格
关键细节反转8年上诉路
欧洲法院的最新裁决将公众的记忆再一次拉回到了8年前。
2009年5月,欧委会认定英特尔垄断罪名成立,对其处以10.6亿欧元(约合12.7亿美元)的罚款,一举开创了反垄断史上的天价罚单。这一纪录今年6月被2014年履新的玛格丽特·维斯塔格打破:谷歌被处以24.2亿欧元(约合29亿美元)的罚款。
英特尔垄断案与2002~2007年期间,其生产的“x86”中央处理芯片有关。欧盟称,英特尔以不公平的方式,给予戴尔、惠普、NEC和联想等PC制造商回扣,目的是让这些厂商采购英特尔的芯片,从而打压竞争对手AMD。
8年来,英特尔始终坚持上诉:最早向位于卢森堡的欧盟中级法院“普通法院”提起上诉。遭驳回后,又向欧洲法院提起诉讼,并最终在一个技术细节上,于上周三得到了该法院的支持。最高法院对英特尔垄断上诉案作出裁决,要求普通法院重新审理此案,充分考虑英特尔的申诉,即向PC厂商提供回扣并不必然违反公平竞争原则。
根据流程,欧洲法院对一审判决可以支持、推翻或改判,也可以发回重审。此次欧洲法院虽然没有维持原判,但也没有一槌定音地推翻或改判结论,而是发回下一级法院重新审阅其忽略的技术问题。
这一关键技术问题到底是什么?
根据公开发布的判决书,普通法院认为,英特尔使用忠诚折扣(导致排他性的折扣)这一行为本身,已经滥用支配地位,因此,它对欧委会已做的使用忠诚折扣到底如何影响到竞争的经济学分析并未做审核。但欧洲法院认为,在此类案例中,欧委会和法院有责任考虑优势企业发出的非排斥性的辩解,不能够未经分析,就直接决定忠诚折扣在本质上属于滥用支配地位,因此发回要求普通法院重新审核分析。
翻阅2009年英特尔的案例,欧委会实际上确实是查看了英特尔使用忠诚折扣的效果,并得出结论这些折扣具有排他性。但普通法院说这一步并不必要,因为忠诚折扣本质上就是排他性的。欧洲法院现在纠正了普通法院,并强制性要求分析这些折扣的实际效果是否具有排他性。
鸿鹄律师事务所布鲁塞尔合伙人乔斯(JosRivas)对第一财经记者解释说,这一判决表明,最高法院已经澄清了它的判例法,就是当一个具有优势地位的企业使用忠诚折扣,那么具有优势地位企业就需要证明这个行为不会损害竞争者。
根据欧洲法院的结论,普通法院错误地做出论断,即由优势企业来分析这类主张是多余的,因为忠诚折扣本质就意味着滥用。
“进一步来说,普通法院现在必须要仔细查看欧委会的推论过程,如何得出结论:由于英特尔的折扣,同等效率的竞争者无法提供有竞争力的价格,从而被排斥。”他说。
多年上诉路胜率有多大
再小的转机,对于已深陷8年上诉路的英特尔来说,都意味着下半程上诉马拉松已开启。
对未来上诉需要耗费的时间,业内人士虽然看法不同,但总体而言,这个过程必然至少超过一年。而如此消耗下去的胜算到底有多大,看法则愈发多元。
乔斯认为,现在,这可能需要花费普通法院一年或是18个月,涉及该案的各方人士也会被要求向法院提交意见。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布鲁塞尔观察人士对第一财经记者说出了另一个漫漫上诉无穷尽的版本:普通法院需要重新审核证据,并再次质询欧委会,来决定欧委会的罚单是否合理,如果过程全部走完,大概要花费2~3年的时间。而在这之后,如果普通法院再次做出驳回的判决,英特尔再次上诉,那么又将耗费1~2年。最终,如果判决是判欧委会输了,那么欧委会需要纠正之前错误并再做出一个处罚书,那么就又增加了1~2年,这之后,可能英特尔仍会选择上诉……
对于这个可能陷入绵延不绝上诉周期的案子,大部分人觉得前路未卜。接受第一财经记者采访的所有人士中最为乐观的是斯坦福反垄断法和知识产权教授道格拉斯·米拉姆德(A.Douglas Melamed)。他曾在2009年至2014年6月担任英特尔的副总裁兼法律总顾问,全面监管英特尔的法律事务、公司和政府事务,上一轮任期刚好覆盖到了部分上诉周期。
米拉姆德认为,英特尔最终获胜的可能性很大。判决要求法院判定英特尔的折扣是否实际损害了整体市场的竞争,根据它占市场大小的覆盖率、它的持续时间,以及欧委会的同等效率竞争者测试(as efficient competitor test,‘theAECtest’;欧委会为英特尔案所作经济学分析的方法)。
“这里面的折扣只大致覆盖到在相关时间段内14%的市场,在一些情况中,只有一些客户的生产线被涉及了,持续的时间也很短。欧委会使用了AEC测试,但是结论似乎是错误的,因为该结论的做出是基于当时英特尔并不知晓的信息。”他对第一财经记者说,“我想英特尔取胜机会很大。”
谷歌和高通也能扳回一局吗?
欧洲法院的裁决一经出炉,舆论推论,众多科技公司(几乎都是美国公司)应该顿感欢欣鼓舞。显然,如果8年前的英特尔案也有可能彻底翻盘,那么无论是刚刚被罚的谷歌还是正在被调查的高通,也许也有机会扳回一局,欧委会的调查也会更为审慎。
翻阅过往记录,20多年来,欧委会从未在重大反垄断官司中败诉。有多位业内人士曾私下对第一财经记者称,自玛格丽特·维斯塔格履新以来,她雷厉风行的作风,已颇让一批公司胆寒,尤其是美国公司。这不由让人猜测,欧洲法院此举,是否也在向执法机构传达出更为审慎的信号?
身处美国硅谷的米拉姆德就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欧洲法院的这些要求将会显著地减少欧委会的自由裁量权。他认为,从技术上说,这个决定至少说明了两个重点:第一,即使是一个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也可能合法地介入到激烈竞争中,只要其行为并不排除另一个具有同等效率的竞争者。第二,对竞争造成损害将不会从行为本身被假定,即使这是一种可以损害竞争的类型。取而代之的是,各方被允许进行辩论,这类行为会不会在所有情形下都损害竞争。
而布鲁塞尔的众多业内人士却有着截然相反的看法。
乔斯就认为,欧委会一直没有这样的自由裁量权。截至目前,欧委会在裁决垄断行为前,都需要考虑垄断企业可能会发出的抗辩。
他认为,英特尔案对于悬而未决的高通案和谷歌案的影响在于,欧委会不能再仅仅由于忠诚折扣的存在,就断言企业存在滥用支配地位的行为。欧委会需要分析并总结是否此类折扣产生了排他的效果,“这代表着实际效果和假设效果相比,前者胜出。”
上述观察人士也对第一财经记者称:“这并没有什么隐藏的信息,如果有什么信号,也是欧洲法院告诉普通法院需要更加注意经济学论据,而并不是要向欧委会发出什么信号。”
该观察人士认为,这个裁决让欧盟的判例向美国企业靠拢了一些。在过去20年中,美国的反垄断案都需要非常仔细的经济学分析。法院需要审核欧委会(执法机关)的工作,所以他觉得是把一些“对权力的监督和制衡(check and balance)”植入了整个体系。这意味欧委会需要达到法院设立的标准。
他认为,欧盟针对高通的类似忠诚折扣调查可能会受影响。
但对于将要正式起诉的谷歌公司而言,这个判例能够起到的作用有待商榷。欧盟处罚谷歌,是由于谷歌在搜索结果中偏袒自家的谷歌购物,在竞价购物服务领域滥用市场竞争地位。
代表FairSearch(包含各类谷歌比价竞争对手的游说机构)负责谷歌案的高伟绅律师事务所(Clifford Chance)合伙人托马斯(Thomas)通过邮件对第一财经记者称,在英特尔判决中,并没有任何是谷歌案可以借鉴的。
“我需要澄清一下。”他说,“欧委会对于谷歌在比较购物方面的决定并不是一个折扣案例,英特尔的判决与法院如何处理关于欧盟决定的上诉是没有关系的。”
同为创纪录罚单的对象,谷歌的表现也如此前的英特尔一样强硬。6月底,欧盟罚单甫一开出,谷歌总顾问肯特·沃克即在一份声明中表示:“我们不认同欧盟宣布的调查结果和处罚决定,我们将对该裁决进行详细评估,因为公司正考虑提出上诉。”到今天,上诉的消息已正式发出。
8月底,谷歌已经向欧委会提交关于调整Google Shopping服务的计划,以满足欧盟的反垄断法。欧委会正在审阅该计划,除了要求谷歌在8月29日之前提交整改方案外,欧盟还要求谷歌在9月28日前停止垄断行为。
而涉及谷歌案的各方也开始纷纷表态,态度坚定且措辞微妙。欧盟发言人表示,将在法庭上与谷歌据理力争。普通法院的一名发言人则称,谷歌在上诉文件中并未要求暂时停止执行欧盟的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