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12日讯 中国保监会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和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有关要求,大力推进行政审批“一个窗口”在线办理,着力优化行政审批服务水平,“互联网+政务服务”能力明显提升。
一、建设服务平台,实现网上办理
2016年,中国保监会行政审批在线服务系统投入运行。该系统旨在借助创新的信息技术手段,实现行政审批申报、受理、审查、反馈、决定和查询告知全过程网上在线办理,实现“让群众少跑腿,让信息多跑路”。系统主要提供以下功能:
(一)在线申报与受理。保险机构等申请人可通过该系统在线完成审批项目的申报、补正材料等。中国保监会可实时接收申请并根据有关规定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二)审查与决定。中国保监会对受理的申报事项,根据《行政许可法》和保险监管规则进行审查,并作出审批决定。
(三)在线查询与反馈。申请人可随时查询申报事项的办理进度,并在线获取受理通知、补正材料通知等反馈文书和电子版批复公文。
(四)电子督办。在内部审查流程中,办公厅可对各部门办理情况进行实时督办,各审批职能部门也可随时查看本部门所承办的审批事项办理情况。
二、完善便民服务,依法公正审批
(一)便民易用。申请人可在线登录系统,在向导式申报界面中逐项上传申报材料和相关数据,系统提供自动校验功能,帮助申请人正确申报,避免错报漏报。在材料接收、受理、通知补正材料等环节,系统均向申请人在线发送通知文书。带有电子签章功能的批复公文也在第一时间在线送达,申请人无需再赶赴监管机关当面领取,从而真正实现了让申请人“少跑腿”甚至“不跑腿”。与实体大厅全面融合、无缝对接,形成了线上线下功能互补、相辅相成的政务服务新模式。
(二)依法审批。以系统建设为契机,全面梳理规范了各类审批事项的内部审查流程,规范了关键环节,明确了审批时限,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和保险监管规则依法审批。审批所需材料目录均固化于申报界面中,监管机关不得随意要求申请人报送目录之外的材料
(三)公开公正。全面梳理规范了17个行政审批事项的办事指南,每一事项的设立依据、受理和决定机构、办事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审批时限以及审批结果等均在中国保监会网站公示,接收申请人和公众监督,确保公开公正审批。
(四)规范高效。申报事项正式受理进入到内部审查环节后,系统根据申报事项类别,自动分办到审批职能部门和处室,提高了流转效率。优化设计审查界面,所有申报数据和审查过程信息的展示一目了然,审查工作更加严谨高效。
(五)责任明确。根据办事指南中公示的审批时限,系统电子监察针对所有审批事项提供超期预警功能,行政审批督办人员、审批职能部门领导可查看审批事项的办理进度和超期预警信息。同时,系统还针对受理审查、初审、会签、发文批复等环节分别设置了超期提示,避免某一环节拖累办理进度。系统还精确记录每位操作者的办理时长,便于进一步明确责任,确保及时高效审批。
三、在优化服务、规范流程、提高效率方面的主要成效
行政审批在线服务系统上线以来,已累计接收各类申请1815件。总体来看,系统在以下几个方面发挥了明显作用。
(一)优化了服务水平。向导式申报、数据合规验证、在线通知与查询进度等功能,提升了申报成功率,减少了咨询量,材料补正和“跑腿”次数明显下降。从系统上线前后的各50份审批事项办理的随机抽样样本对比来看,审批事项的平均补正次数减少68.6%,申报成功率显著提升。申请人也无需再赴监管机关现场领取相关文书,行政许可办理的便利性大大提高。
(二)规范了审查流程。审批系统不仅统一规范了内部审查流程,固化了关键环节,还加强了材料补正、撤销申请等行为的管理。监管机关不发补正通知,公司无法补充材料;公司拟撤销已申报事项的,需在线提出申请,经办公厅收文岗和审批职能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撤销,改善了过去存在的申报随意性大、随意撤文等问题。时限预警初步发挥作用,进一步加强了对审批事项办理的动态监控,审批职能部门重视程度显著提高,减少了超期风险。
(三)提高了审查效率。由于审批规则清晰、办理流程优化、流转环节减少,各类审批事项的审查效率明显提升。从随机抽样对比来看,审批事项的平均办理周期(自首次申报到批复办结)缩短15.8%。
行政审批在线服务系统的应用效果得到了各方面广泛认可。在国务院办公厅委托社科院法学所开展的“2016年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活动中,行政审批在线服务系统被评为中国保监会“主要亮点”。在“中国信息化研究与促进网”主办、中央网信办、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站转发报道的“2016年中国优秀政务平台推荐及综合影响力评估”活动中,行政审批在线服务系统获得“2016年度中央国家机关网站特色栏目”奖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