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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能式质押买股玩不转了

2017-09-11 09:02:39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8日晚间,沪深交易所发布《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征求意见稿)》,新规明确股票质押率上限不得超过60%,单只A股股票市场整体质押比例不超过50%。根据中证登的数据统计,目前A股公司整体质押比例超过50%的有122家。对此,多位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新规将使得单只股票质押集中度受限,对上市公司股东流动性产生一定影响,未来股票质押规模将缩减,长远看有利于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

单只股票质押集中度受限

由于股权质押融资成本较低且较为便利,最近几年不少上市公司股东通过质押股份来筹集资金。根据同花顺数据统计,截至目前,今年以来A股共进行了8451次质押行动,涉及公司1709家,共涉及股份数2140.2亿股,总质押额高达2.57万亿元。征求意见稿指出,单只A股股票市场整体质押比例不超过50%。单一证券公司接受单只A股股票质押数量不得超过该股票A股股本的30%,单一资产管理产品接受单只A股股票质押的数量不得超过该股票A股股本的15%。

“此举意味着单只股票质押的集中度和规模将受限,”东部一家券商两融部负责人表示,“原有的规定是当单一标的证券已质押数量占总股本超过50%时,券商应当审慎评估质押该标的证券的风险,并没有硬性要求不得超过50%。此举将使得部分上市公司股东的质押融资规模减小,也有助于降低未来股票质押平仓的风险。”

根据新规,券商开展该项业务和分类评价挂钩,A类券商自有资金融资余额不得超过公司净资本的150%;B类券商自有资金融资余额不得超过净资本的100%,C类券商自有资金融资余额不得超过净资本的50%。这意味着部分评级较低券商的质押规模将受限。

对于新规,国金证券首席策略分析师李立峰指出,新规将带来五大影响:一是股票质押式回购融资规模或将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二是直接禁止了资管产品通过股票质押式回购方式加杠杆;三是“宝能式”质押融资加杠杆买入股票的模式难以为继;四是质押比例较高的个股无法进行新的质押融资,或对上市公司大股东流动性产生一定影响;五是新规中关于质押率不超过60%的规定只对少数个股质押业务有一定影响,整体影响或不大。

经济学家宋清辉对记者表示,“从总体来看,质押回购新规意在规范质押业务,降低此前部分公司过高的金融杠杆,降低股票质押风险,防止资金脱实向虚,有助于市场的中长期健康发展。”

私募等资管机构不能进行股票质押回购

据国金证券统计,以最新价格计算,A股中未解押股票质押市值达6.13万亿元(占A股总市值的10.8%),行业分布主要集中在医药、传媒、地产和化工,市值占比分别为9.9%、7.2%、7.1%和6.6%。

新规指出,融入资金应当用于实体经济生产经营并专户管理,不得用于股票二级市场、不得用于新股申购、淘汰类产业,融入方首次最低交易金额不得低于500万元,后续每次不得低于50万元。债券和基金不得作为回购交易标的。融入方应使用专用账户存放融入资金,券商发现资金用途违反协议约定的,应当督促融入方采取改正措施。

“这意味着此前部分券商几万元的小额类股票质押业务将叫停,” 一家大型券商深圳营业部人士对记者表示,“融入资金不能用于炒股也意味着此前部分机构通过股权质押获得资金再买入股票的加杠杆模式难以为继。”

新规还明确,融入方不得为金融机构或者从事贷款、私募基金、个人借贷等业务的其他机构,或者前述机构发行的产品。

此外,为降低质押股票价格下跌带来的风险,新规明确了质押率不得超过60%,而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质押率上限。此前的规定是券商可以根据证券种类、是否为相关指数成分股、板块等因素,确定标的证券质押率的上限。

上述券商营业部人士分析称,“以前只要求明确融资方的条件如资产状况、负债状况、信用记录、诉讼情况等,并没有对融资方的类型作出限制。新规意味着私募等资管机构不能进行股票质押回购,这将使得券商的客户减少,以后基本只能是上市公司的股东。而质押率原来最高70%,现在有所降低。总体看,新规将使得质押业务规模有所缩减。”

对于新规的影响,一位不愿具名的上海券商分析师表示,“从征求意见稿来看,依然是贯彻金融去杠杆的指导思想,引导资金流入实体经济,管控资本市场风险,防范部分股东质押式减持对市场的冲击,以求达到减少资金空转,降低社会融资利率水平,结合供给侧改革做好实体经济结构调整的大目标。短期市场可能面临回落压力,中长期看有助于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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