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总经理称,“根据我们的统计,目前中低风险、中风险(R2、R3)的产品数量占比分别为29.63%、56.02%,需要更加细致的二级分类与客户去匹配。另外,个别基金越来越复杂,份额结构多级、投资标的多元化、个别基金还具备一些短期性特征,例如今天是R2,明天是R4,我们会特别补充"特别风险点揭示"等,安排做好特殊产品与客户的匹配。”
对于不适当的投资者,上述沪上律所合伙人表示,新规虽然强调推介适当性,不允许推介错配,但在告知风险不匹配后投资者仍坚持购买的,管理人在确认投资人不属于最低能力投资者并给与特别警示后,也可以提供销售产品和服务。
“在实践中需要特别注意对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投资者的保护,如高龄客户,他们的资金来源是养老储蓄,不能承受较大风险,投资习惯也以储蓄和银行理财为主,缺乏产品认知和风险识别能力,更容易受到销售人员误导等,销售机构对这些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投资者要履行特殊保护义务。”上述律所合伙人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