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超伙同原中金公司投资经理内幕交易被罚5900万
和讯网消息 4年前,作为券商资管业务的第一起“老鼠仓”案件,原中金公司资管部投资经理杨丙卿,因涉嫌“老鼠仓”交易获利200多万元曾轰动一时。9月7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张超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一审刑事判决书,让涉及该起案件的更多细节以及关联人浮出。
经审理查明,张超伙同原中金公司投资经理杨丙卿,其利用后者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互相推荐股票”方式交易广州浪奇(000523,股吧)、水晶光电(002273,股吧)等78只股票,共非法获利1978万元。一审法院判决,张超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没收非法获利1978万元,并处罚金3900万元,合计罚没5878万元。
中金公司 杨丙卿
据此前报道,杨丙卿曾被视为“年少有成”,其从中国科技技术大学取得硕士学位之后,进入了广发基金担任高级研究员一职。2008年3月,进入国内三大券商之一的中金公司 ,担任资产管理部高级研究员。2009年8月,杨丙卿在中金公司开始负责第一只自己负责的集合理财产品。于2011年6月离开了中金公司。2012年5月4日,杨丙卿被公安部证券犯罪侦查局第一分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9日被批准逮捕。2013年4月,杨丙卿被市二中院一审以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罚金222万余元。
大搞老鼠仓交易 互推股票非法获利近2000万
被告人张超于2007年成立紫石投资公司,该公司主要业务是张超个人进行股票交易活动。2010年上半年,被告人张超与时任中金公司资产管理部投资经理的杨丙卿相识。杨丙卿主要管理工行年金、工行负债、农行负债、中行年金和南方电网年金账户,负责账户具体个股选择和交易决策。
2010年9月至2011年6月,被告人张超明知杨丙卿系中金公司资产管理部投资经理,负责管理中金公司巨额企业年金理财账户的股票投资事项。其与杨丙卿达成默契,以“互相推荐股票”的方式,非法获取杨丙卿透露的中金公司年金账户拟投资深天马A、广州浪奇、水晶光电等78只股票信息(杨丙卿与张超趋同交易共涉及的股票84只,二人相互推荐79只),并通过实际控制的“张某1”等9名个人证券账户,亲自或指令他人为其操作,提前大量买入上述股票进行交易,共获利人民币1978.52万元。
判决书显示,张超通过了解杨丙卿管理的年金账户组的持仓及操作动向后,在年金账户组加仓前和建仓前买入该股票或者做波段,在年金账户组减仓前卖出股票,赚取差价。
此外,张超向杨丙卿推荐股票,而后杨丙卿在投研会上力荐将有关股票纳入中金公司拟交易股票池。藉此希望中金公司买入抬升股价,张超便事先建仓或加仓,待中金公司交易拉升股价后伺机再卖出获利。
期间,张超曾邀请杨丙卿到公司做投资总监,让杨管理一只股票产品,并许诺年薪一百万。杨表示可以,但是离职没有那么快,可以做兼职研究员。而后,杨丙卿以借钱为由向张超索要推荐股票奖励30万,至2011年3月,张超给杨丙卿转款共计251万元。2011年11月,证监会找其谈话后,其还给张超260万元。
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张超伙同他人,利用他人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违反规定,从事与该信息有关的证券交易活动,其行为已构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且情节特别严重。判决被告人张超犯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对违法所得1978万予以没收,并处罚金人民币39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