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9月8日讯(记者何川)在9月8日召开的2017中国(郑州)国际期货论坛上,中国证监会副主席方星海表示,目前我国期货市场引入境外投资者取得重大进展。证监会将充分利用有利时机,抓紧推进原油期货上市工作,目前原油上市准备工作已进入最后阶段。
据悉,近年来,我国期货市场对外开放取得了新成绩。一是保税交割试点全面展开。在上期所率先开展铜、铝期货保税交割试点的基础上,大商所、郑商所相继开展了线型低密度塑料、甲醇、铁矿石等期货品种保税交割试点,为引入境外投资者打下坚实基础。二是引入境外投资者取得重大进展。证监会充分利用有利时机,抓紧推进原油期货上市工作,目前原油上市准备工作已进入最后阶段。三是与境外证券期货市场机构股权合作取得新突破。中金所、上交所、深交所等三家交易所联合竞购了巴基斯坦交易所30%股权,成为其单一最大股东。中金所、上交所与德意志交易所在法兰克福合资成立了中欧交易所,并上线了首支衍生品——沪深300指数ETF期货合约。部分期货公司收购境外期货经营机构,成为主要国际交易所的结算会员。当前我国期货市场的国际影响力不断增强,一些较为成熟的品种,如铜、PTA、铁矿石期货等,其价格已经成为国内外贸易的重要定价参考。
“期货市场通过期货价格,引导商品、资本等资源在全球范围内流通、配置,是最具有全球化特征的金融市场。期货市场理应在推动我国金融开放中发挥重要作用。历史经验表明,发达完善的现代金融体系是发展高水平开放型经济的重要支撑。”方星海表示,总体看,我国期货市场的发展程度和国际化程度,与高水平开放型经济的定价和风险管理需求相比,还很不够。
从服务实体经济风险管理看,2013年以来,中国连续保持全球进出口贸易总额第一位,连续八年位居全球第一大货物贸易出口国和第二大进口国。2014年以来,中国实际对外投资已超过利用外资规模。我国期货市场国际化虽然取得一些进展,但与实体经济开放程度还不匹配,还不能有效满足实体经济开放的风险管理需要。
从商品定价机制看,当前国际上主要的大宗商品已从传统的生产商或贸易商主导定价,逐渐转变为由相关多元各方参与的期货市场主导定价。在国际贸易定价体系中,中国的声音还很弱,虽然中国商品期货成交量已连续多年位居全球第一位,但主要由于没有足够数量的境外产业企业和机构投资者参与,期货价格的权威性还不够。发展更高水平的开放型经济,对期货市场对外开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方星海表示,证监会将积极有序推进期货市场对外开放,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发展方向,以服务实体经济、服务国家战略为根本宗旨,“引进来”“走出去”并举,努力建设一个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实体经济风险管理需求相适应的期货和衍生品市场。为此,近期证监会将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快引入境外投资者的步伐。把原油期货作为我国期货市场全面对外开放的起点和试点,平稳推进原油期货上市工作。积极推进铁矿石等条件成熟的商品期货引入境外投资者,支持和鼓励更多合格的境外投资者参与国内商品期货交易。同时,积极研究金融期货引入境外投资者的方案,为我国经济和金融市场对外开放提供更加多样的风险管理工具。当前,国际投资者参与我国期货市场的积极性很高,我们要利用好这个时机。
二是扩大境内外交割区域。与相关部委加强沟通协调,扩大保税交割品种和范围,继续推动完善税收等配套政策,推动保税交割常态化。适应相关期货品种国际化需求,支持期货交易所在境外设立交割仓库和办事处,为实体企业提供丰富、便捷的跨境定价与风险管理服务。
三是开展灵活多样对外合作。重点围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支持各交易所结合自身特点和优势,综合运用股权、产品、业务等多种形式,与境外交易所开展合作。支持中欧交易所丰富产品线,发挥中欧交易所的积极作用,为境外投资者提供中国相关的资产风险管理工具。
四是鼓励期货经营机构国际化发展。支持期货经营机构在境外设立、收购公司,引入境外股东,积极开展跨境业务。目前,我国期货经营机构已在境外设立了20家子公司从事期货类经营业务,境外金融机构参股我国期货公司2家。今后要吸引更多国际化程度高的股东参与期货公司,增强我国期货公司的国际基因。
五是加强与境外监管机构的跨境监管合作。扩大期货市场对外开放,必须以有效的监管为前提,否则容易导致市场风险。在加强境内市场监管的同时,还要完善与境外监管机构跨境监管合作的制度安排,加强在运行监测和风险防控方面的合作,特别是市场处于极端状态下的监管合作,为期货市场对外开放创造良好环境。对于涉及我国重要金融产品的衍生品,我们无意垄断其市场,境外交易所推出一些此类产品,有助于中国经济发展,但我们要确保此类产品的主要流动性留在境内,境外的交易也不能影响境内金融市场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