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经济新闻 > 正文

多家网络炒汇平台“跑路” 警惕网络炒汇陷阱

2017-09-07 07:22:17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一个月以后的6月8日,北京时间凌晨5点左右,英国大选导致英镑对美元一度下跌200点以上,IGOFX金牌操盘手“V神”非但没有采取避险措施,还继续重仓做多英镑,下单后7分钟左右即亏损90%以上。

就在这关键时刻,IGOFX平台止损功能失灵了。王欢的账户在当天也未能幸免,她陆续追加进去的本金加上前期的“盈利”一共28000多美元。此后,账户上仅剩下1500多美元,她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随后,IGOFX的网站打不开了,“闺蜜”张雪娇也失联了。

让诈骗者无处遁形

“现在回想起来,这次投资失败还是自己的贪念在作怪,真的是赚了利息亏了本金。”王欢悔得肠子都青了,“现在看来,IGOFX就是个打着外汇交易旗帜的诈骗平台”。

所谓的网络外汇交易平台也叫外汇保证金交易,并非什么新花样。早在上世纪90年代初,在广东、深圳、北京等地就曾出现过一股外汇保证金交易热,但由于缺乏监管,加上参与者对这项业务一知半解,很多个人和机构损失惨重。随后该项业务被监管机构认定为是违法行为,交易不受法律保护。

目前,网络上活跃的外汇交易平台主要有两类:一是直接对接国际外汇交易市场,由国外监管部门批准的境外经纪商代理交易;二是以境外正规经纪商为噱头,以直接参与国际市场交易为诱饵,承诺20%以上高额回报,以传销或集资模式,骗取投资者钱财。

由于外汇保证金交易属于金融业务,依法应取得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但我国目前并没有法律法规明确允许该交易,即类似平台在我国没有合法化,参与第一类外汇交易平台的主体,包括国内代理、宣传机构以及投资者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016年,上海某法院认定代理境外炒汇平台的韩某、游某非法经营期货业务,以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二人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50万元;2017年,四川某法院和北京某法院分别对境外阿尔卑斯资产管理信托公司境内代理下线黄某、陆某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6个月和3年,并处罚金25万元和15万元人民币。

王欢投资的IGOFX属于第二类外汇交易平台,其实质为网络金融诈骗行为,不法分子利用少数人幻想一夜暴富的投机心理,以网络炒汇高额回报诱骗投资者,并以“人拉人、层层返利”发展下线,扩充规模,赚得盆满钵满后,卷款一跑了之。

2017年7月23日,公安部集中开展打击整治涉众型、风险型经济犯罪活动。今后,此类金融诈骗行为将无处遁形。(经济日报记者陈果静)

相关报道: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