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O其实打的就是IPO的擦边球。”苏宁金融研究院互联网金融中心主任薛洪言等业内人士指出,ICO以区块链世界的IPO(首次公开募股)自居,但和普通IPO销售公司股份不同,ICO销售代币,形式上更类似众筹。此次监管公告将ICO定性为本质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
监管落地前,市场的疯狂超出了想象。如国内ICO项目量子链发行的代币,虚拟货币交易平台云币网数据显示,5月23日量子币上市交易当天涨幅达33倍,这是任何投资项目难以比拟的。
国家互联网金融安全技术专家委员会发布的《2017上半年国内ICO发展情况报告》指出,面向国内提供ICO服务的相关平台共计43家。2017年以来,通过上述平台完成的ICO项目累计融资规模折合人民币总计26.16亿元,累计参与人数达10.5万。
ICO疯狂的背后,难掩不少项目“圈钱”本质。国内一个名为EOS的区块链项目,仅5天就在ICO平台上融到折合1.85亿美元。7月2日,这一项目在二级市场市值冲到50亿美元。个别ICO项目发起人连“白皮书”也省去了。
有的传销组织甚至也伪装成ICO项目。近期被公安部门侦破的维卡币传销案,就是利用ICO非法牟利的“庞氏骗局”。迄今为止,恒星币、万福币、中华币,百川币、维卡币、珍宝币、五行币等,均是已经被查获和曝光的虚拟货币传销案,更多的则尚未浮出水面。打着ICO幌子行传销之实的传销项目,可以打出200%甚至2000%的收益率,诱惑性强,危害也更大。
薛洪言表示,监管落地后ICO泡沫的破灭会提高融资门槛,降低融资金额,但只有把劣质项目清除出去,真正有前景的项目才更容易脱颖而出。
探索“监管沙盒”细化清退方案
监管落地后,多家平台暂停ICO业务目前正在有序进行,部分代币也将从交易所下架。但对于如何清退已完成和正在进行的ICO项目,以及如何处理进入二级市场的代币,目前还没有明确实施细则。这可能会成为下一步监管实施的重点和难点。
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肖飒表示,已募集比特币、以太坊但未发行代币、代币还未上交易所的ICO项目,将募集的币退还参与者并不复杂。对于已完成全流程、且代币已上交易所的,她建议后续应及时停止交易。在保障投资人利益前提下,借用上市公司“私有化”流程,规定某一时间前,以某一价格回购某代币,代币持有人自愿申报,不同意者再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