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9亿元!
在上半年行业整体经营承压的情况下,有券商又摊上了巨额诉讼支出。
券商是怎么惹来这些麻烦的?
《国际金融报》记者梳理多家券商半年报发现,近年来,券商诉讼案件多集中在股票质押回购、两融纠纷、以及投行保荐失职被罚等方面。
股权质押业务麻烦不断---
牛市中如火如荼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在市场下跌过程中风险加大。由于存在客户无法履行合同约定而带来的损失,证券公司面临较大的信用风险。
通过梳理券商中报,《国际金融报》记者发现,东吴证券、西南证券、东海证券、申万宏源证券等四家券商,仍在进行股票质押回购交易纠纷的后续处理。
1东吴证券
东吴证券已在苏州中院向张跃飞就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违约提起诉讼,诉讼涉及金额5000万元及相应利息、罚息、费用等。该案尚未开庭审理。
资料显示,张跃飞为飞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为积成电子第一大股东,共持有积成电子1950万股,占总股本的5.15%;后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东阳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据悉,张跃飞所持积成电子股份市值约为3.159亿元,所持股份已被多个法院司法轮候冻结。
2东海证券
东海证券在2013年为练卫飞提供股票质押回购交易业务,初始交易金额为人民币2亿元,以练卫飞持有的2500万股零七股份作为质押,到期未能赎回。
2017年6月7日,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东海证券的申请,裁定“拍卖练卫飞持有的3750万股零七股份”(因分红配股原因,质押的2500万股零七股份现为3750万股)。8月25日,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淘宝网发布拍卖公告。
3西南证券
西南证券在申请执行蔡开坚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纠纷案,以实现蔡开坚质押给其的3700万股中捷股份的优先受偿权。
此前,西南证券已经申请执行铜陵市三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上海中发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陈邓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纠纷案。双方已达成还款和解协议。
4申万宏源证券
申万宏源因股票质押回购之融资方王涛违约,于2017年7月5日,接到委托人指令,提起三项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
此前有统计,自2016年以来,A股合计发生1.4万多笔大股东质押融资,1700多家上市公司牵涉其中。据民生证券策略估算,截至2017年5月23日,跌破股票质押警戒线的市值规模接近3000亿,跌破警戒线的个股平均跌幅达5%。
国泰君安等多家券商研报表示,根据目前券商股票质押部分的业务政策,对已触及平仓线或接近平仓线的股票,协商解决是普遍的出路。
两融业务是纠纷高发地---
融资业务在市场低迷的情况下,带来的不是收益,而是风险。
两融业务也是纠纷高发业务,方正证券、光大证券、东海证券都在中报中披露了两融业务纠纷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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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证券昆明三市街营业部客户刘冬成融资买入分级基金B后,因分级基金B下折,导致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不足130%,被强制平仓,产生纠纷。
2016年6月7日,刘冬成就本案向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提交变更后的起诉状,将本案案由变更为融资融券合同纠纷,并将诉讼请求变更为要求方正证券赔偿2587.4916万元。
2017年1月,长沙市天心区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刘冬成的诉讼请求。刘冬成不服一审判决,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17年6月26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审理本案,目前尚未收到法院判决。
方正证券上半年在“打官司”上花销巨大,中报显示,其诉讼支出为3.09亿元。
这不禁令人发问,如此庞大的诉讼支出从何而来?
《国际金融报》记者注意到,方正证券上半年身涉多宗业务诉讼官司中,如山东东营中拓诉公司合同纠纷案、政泉控股纠纷案、航天科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公司及火箭公司债权转让纠纷案等。此外,方正证券子公司民族证券也陷入诉四川圣达债券交易的合同纠纷中。
除去多宗诉讼案件本身产生的诉讼费用外,2017年4月,方正证券收到了最高人民法院的终身判决书,需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航天科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4亿元及其利息。
“计提的预计负债也将构成诉讼支出的一部分。”一位财务专业人士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
方正证券2017年上半年营业收入29.68亿元,同比下降33.86%;实现净利润8.24亿元,同比下降61.71%。
《国际金融报》记者注意到,在整体经营业绩承压的情况下,巨额的诉讼支出占到了方正证券上半年营收的10.41%,净利润的37.5%。
2
光大证券于2016年1月26日收到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发出的应诉通知书。公司某客户称光大证券违反了融资融券业务中有关暂缓平仓的约定而致其损失,遂将光大证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人民币3939万元,并承担相应诉讼费用。
2016年11月30日,静安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原告不服一审判决,并上诉至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2017年4月28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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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证券也被融资业务纠纷拖累。因春和集团到期未能兑付面值总额为1个亿的短期融资债券,东海证券作为分销人承担连带责任。
2017年4月17日,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了要求东海证券承担连带责任的诉讼请求。
上海一位券商人士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因为有较为全面的法律条款,券商多数在此类诉讼中有胜算。”
相对于券商的游刃有余,投资者在此类业务中却要小心谨慎。在签署两融业务风险揭示书时,投资者是否明白可能承担的后果呢?以券商强行平仓是否妥当为例,有分析认为,如果该券商与两融客户的合同里说明了可以视情况调整强平时间,客户在签字时意味着已经同意和接受证券公司拥有此项调整权力。
投行业务成潜在高危区
2016年7月,欣泰电气因欺诈发行被证监会重罚,其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设立了5.5亿元先行赔付专项基金,赔付金额约为保荐收入的46倍,也成为了监管部门对券商的最大罚单。
2017年上半年,兴业证券继续推进欣泰电气欺诈发行先行赔付工作。然而,麻烦事却接连不断。
2017年2-3月,赵大伟等26名欣泰电气投资者因欣泰电气IPO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向沈阳市中院提起26宗诉讼,要求欣泰电气赔偿其损失合计约294.72万元,兴业证券作为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承担连带责任。沈阳中院已正式立案。
2017年3月至6月,侯海波等18名欣泰电气投资者,向福州市中院提起18宗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诉讼,要求兴业证券作为欣泰电气的保荐人及主承销商赔偿因欣泰电气虚假陈述给其造成的损失382.66万元。
同时,兴业证券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裁决欣泰电气赔偿公司因其违约行为而遭受的损失3600万元,并支付公司因签字保荐代表人职业资格被撤销的补偿金360万元。
然而,欣泰电气却提出反申请,要求兴业证券赔偿因违约给欣泰电气造成的损失1972万元(包括保荐费用1200万元和772万元行政罚款)及相关合理费用。
伴随2016年“最严监管年”序幕拉开,监管层对券商IPO等多项投行业务加大核查力度,并公开对多家券商的投行业务进行了处罚或立案调查。投行业务或将成为引发诉讼纠纷的潜在高危区。
2016年以来,信达证券、西南证券、新时代证券就分别踩雷了振隆特产、大有能源、登云股份IPO,并遭到了监管层处罚。
其中,*ST大有及为其违规定增事项提供服务的西南证券双双收到证监会罚单。这意味着,在当年违规事件中受损的人们,也已获得了诉讼索赔的必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