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股书显示,2013-2016年,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3,358.22万元、5,314.61万元、3,358.22万元、5,646.68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0.18%、29.88%、22.72%、40.16%。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分别为3.09、3.24、3.28、4.10。
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情况
2013-2016年,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分别为98.55%、88.65%、64.05%、77.16%。报告期内,各期来自泰安清源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处理收入占公司污水处理收入的比重超过40%,为污水处理收入的主要来源,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为公司的第一大客户,鉴于与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多年稳定的合作关系,其作为政府部门,信誉良好,还款能力较强,发行人给予其较长信用结算期。
公司称,存应收账款回收风险。目前公司污水处理业务收入按月确认,报告期内平均信用期为3-4个月,少数合作历史较长且信用良好的客户将适度给予延长信用期;环境工程业务一般采取按进度分阶段收款方式,在各阶段按合同约定收取工程款。尽管公司的主要客户为政府部门或其授权方,信誉和偿债能力较好,应收账款回收风险较小,但由于总额较大,公司仍存在一定的回收风险。
证监会在首发申请反馈意见中对中环环保提出问询:据招股说明书披露,2013年至2015年,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是发行人第一大客户,同时,其他应收款中,发行人应收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金额分别为242.51万元、352.39万元、289.65万元,2014年、2015年,发行人对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宁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入增加较快,请说明:(1)对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其他应收款发生的具体事项和原因;(2)结合环境工程业务收入金额和污水处理厂的处理量、单价变化情况,说明报告期内对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宁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入变化的原因。
资产负债率高于同行均值
公司偿债能力相关的主要财务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