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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额令”发出逾一年 174家网贷平台仍在“钻监管空子”

2017-09-02 07:25:56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由于无法区分自然人借款和企业借款,相关调查设定100万元为“超额标准”

“限额令”发出逾一年

174家网贷平台仍在“钻监管空子”

■记者 刘 琪

去年8月24日,银监会、工信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发布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其中明确规定了同一借款人在同一网贷机构及不同网贷机构的借款余额上限:单一的个体、单一的自然人在一个平台上的借款上限是20万元,单一组织、法人在单一平台上借款上限是100万元,单一自然人在多个平台的借款上限是100万元,单个法人在多个平台的借款上限是500万元。

自此,主做房抵贷、企业贷款、供应链金融等大额资产的平台开始积极忙着“减肥”。如今,整年一年时间过去,网贷行业的大额标“减肥”成效如何?据《证券日报》记者从网贷之家获得数据显示,据其最新的样本统计,样本数量为1044家,由于无法区分自然人借款和企业借款,以100万元为超额,其中仍有174家平台有100万元的标的。

也就是说,以样本统计结果来测算,仍有16.7%的平台在发大额标。有业内人士表示,实际情况要比统计结果更悲观,发大额标的平台至少超过总平台数量的两成。

实际上,《暂行办法》出台后不少大额标平台便马上响应政策称要转型、剥离P2P资产等,但一年多的时间过去为何仍有不低比例的平台未解决限额问题?“大额标整改的主要难点是会给平台带来资产荒,影响交易规模和用户体验,平台积极性不足,一般是能拖就拖”,苏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薛洪言对本报记者表示,从地方监管的角度看,目前仍处于行业整改期,整改头绪和事项比较多,受人力和精力限制,也很难做到一对一的精准监控和处理,让一些平台钻了空子。

平台借款金额普遍下降

仍有平台不“减肥”

自“限额令”出台后,不少平台都开始忙着为借款金额“减肥”,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据部分平台公布的半年报、季报显示,团贷网平均借款金额由2016年上半年的22.6万元减至2017年上半年的3.7万元;拍拍贷二季报显示,二季度1万元以下借款占比达到98.6%,3000元以下借款占比达到78.4%;微贷网上半年平均借款金额达7.5万元;人人贷上半年人均借款金额为7.5万元;PPmoney人均累计借款金额为3097元。

从网贷行业整体来看,小额、分散也是目前的发展趋势。据网贷天眼的研究报告显示,2015年,网贷行业人均借款金额为17万元;2016年8月份人均借款为14万元,2017年上半年,网贷人均借款金额下降到10.7万元,降幅超过76%。

不过,即便是在行业整改整体向好的情况下,仍有不少平台发大额标。据网贷之家最新的样本统计,样本数量为1044家,由于无法区分自然人借款和企业借款,以100万元为超额,其中仍有174家平台有100万元的标的。也就是说,以样本统计仍有超过16%的平台在发大额标。

对于目前大额标平台整改的难点,薛洪言认为主要在于会给平台带来资产荒,影响交易规模和用户体验。同时,也有业内人士指出,虽然不少大额平台在限额要求之下转型,但转型并不是一蹴而就。从网贷大额标代表平台红岭创投宣布清盘退出网贷行业就可以看出,转型并非易事。“从大额标转型消费金融标的确很难,一方面巨头加速入场,竞争越来越激烈,现在入场已然较晚;另一方面,消费金融业务对场景、获客、数据、风控等都有很高要求,随着业务模式规范化,门槛也越来越高。所以大额标平台退出行业,也在意料之中”,薛洪言表示。

大额借款是否会回归小贷

还值得观察

面对限额的问题,不少平台选择三种出路:一是剥离P2P资产,二是转战消费金融等领域,三是设立金交所等模式解决大额资金。选择第一条出路,也就意味着脱离网贷行业。而选择第二条出路,也正如前述分析人士指出的,巨头入场后竞争越发激烈,后入场的“选手”恐怕难以从中分一杯羹。至于金交所模式,不久前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对互联网平台与各类交易场所合作从事违法违规业务开展清理整顿的通知》,其中指出,相关互联网金融平台要在2017年7月15日前,停止与各类交易场所合作开展涉嫌突破政策红线的违法违规业务的增量。这样就意味着,互联网金融平台与金交所的合作被叫停。

“金交所模式并不是完全堵死,对于其中不合规的业务进行了限制,不过这也将大大地限制平台与金交所合作的规模”,网贷之家研究员陈晓俊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对于借款限额的解决方法还有通过线下财富公司的模式,例如通过私募的方式进行,这就需要平台获得私募基金牌照实现资金的对接。

但是无论平台以何种方式解决限额的问题,大额借款的需求是始终存在的。在薛洪言看来,P2P其实也只是大额借款的其中一条出路。“大额借款需求以大中型企业为主,本身资质不差,借款渠道比较多,监管只是限制P2P平台对接大额借款业务,但并未限制具有放贷资质的持牌机构开展大额借款业务,所以影响不会太大。除了传统的银行、信托等机构外,小贷公司、融资租赁公司、保理公司等都可快速填补P2P平台退出后的市场空间。”

此外,也有质疑的声音认为,此前不少大额借款客户是从小贷公司转移而来。在限额的环境下,这些大额需求是否又会回到小贷公司或是高利贷,反而使得小贷、高利贷利率进一步走高?

对此,陈晓俊认为,是否会回到小贷公司仍然值得观察,因为小额贷款也有放款额度管理的要求,或许并不能满足大额借款客户的要求。如上海提出网络小贷监管办法,采用与网贷一样的限额措施。“而贷款利率的高低,与宏观货币环境、借款人资质、期限等均有关系,利率也不一定会走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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