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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雄安新区土地制度改革可试验从批租改为年租(3)

2017-06-07 15:36:21    经济参考报  参与评论()人

此前,邬贺铨表示,雄安新区是改革开放的先行区,将试验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既能够发展房地产,又能够控制房地产价格,保障居民住房需求。

对此,国土资源部调控和监测司巡视员董祚继建议,应将70年土地批租制,改为土地年租制,发挥土地国有优势,创新用地制度,助力雄安建设。

董祚继认为,从目前的土地制度来看,城市土地国有,两权分置,虽然促进了我国开发区建设、国企改革、房地产业的发展,但也造成了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严重依赖,推高了房价,加大了金融风险。

董祚继说,土地年租制并不意味着将回到计划配置土地的老路,回到无偿使用土地的老路,而是遵循城市发展规律,坚持市场配置土地,发挥土地所有优势,改革土地出让制度。

具体来说,土地批租制就是70年一次性出让;土地年租制就是实行按年或者3-5年的短期租赁。这样,一方面,可以避免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严重依赖所诱发的短期行为;另一方面,将有效降低土地初始取得成本,抑制房地产的投资投机需求,杜绝企业的圈地行为,还能够实现土地增值共享,促进社会公平。

董祚继认为,土地年租之下的房地产模式,将既不同于70年产权的商品房,也将不同于几乎不支出土地出让金的廉租房或经济适用房,而是支付了相应土地出让金的产权模式。

“土地的产权以及租金仍需通过拍卖取得。”董祚继表示,只不过拍卖对象不再是70年,而是年度或3至5年时间,年租金与房地产税实行合并征收。这样一来,一方面实现了坚持土地国有制度,另一方面坚持了市场化配置土地,保持了竞争方式。此外,居民也拥有了住房的居住权与产权。记者 梁倩 实习生 向家莹 崔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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