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宝云认为,没有金融机构的配合,地方政府违规融资通常很难实现,因此要制止违法违规融资,必须对借、贷双方都要出手。
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心首席产业分析师汪伟表示,新规将推动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进一步规范管理目前数额巨大的政府购买服务融资等各类融资模式。“在中央相关文件的连续规范和提示下,预计各金融机构将从更加认真严肃的角度,深刻理解、正确认识、合规处理包括PPP、产业基金、政府购买服务在内的各类融资模式,有效提升风险防范水平。”
初步实现对地方政府违法违规融资防范全覆盖
新出台的意见还要求各地切实做好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公开工作,让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及其预算安排真实合规、信息公开透明,确保可查询、可追溯,保障承接主体、金融机构合法权益。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与治理研究院副院长郑春荣说,上个月六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此次又精确到政府购买服务领域,这表明财政部门已对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与内容等进行了“重点监控”,正极力避免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沦为新型违规举债方式。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随着一系列文件的出台,我国初步实现了对当前地方政府及其部门主要违法违规融资方式的政策防范全覆盖。
也有专家担心,地方政府隐性负债方式多样,目前很难做到隐性债务的显性化或全面监控。
E20研究院执行院长薛涛认为,财政部最新出台的通知“针对性强,措施得力”,关键还是要看落实情况。
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副院长聂辉华说,要预防地方政府违法违规举债融资,很重要的一点在于遏制地方官员的“政绩冲动”。乔宝云也认为,要建立防范政府债风险的长效机制,单靠强化地方债管理是不够的,还需要进一步深化财政体制和经济体制改革,特别是转变政府职能。与此同时,建立更加激励相容的政府间财政关系,使地方政府从不敢触红线到不愿触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