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经济新闻 > 正文

即日起无人机须有“准飞证” 须实名网络登记

2017-06-01 16:57:25    贵阳晚报  参与评论()人

本报讯 根据相关规定,即日起,民用无人机须按要求进行实名网络登记。

记者从民航贵州监管局获悉,6月1日起,中国民航局日前发布《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制登记管理规定》,民用无人机的拥有者须按要求进行实名网络登记。且在无人机上必须粘贴登记号和二维码,便于民航局管理。

规定明确,民用无人机是指没有机载驾驶员操纵、自备飞行控制系统,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最大起飞重量为250克以上(含250克)的民用无人机。

贵阳一位无人机爱好者透露,目前市面上主流的无人机重量大多超过了250g,只有极少数欧洲生产的无人机重量在250g以下。以著名无人机生产商大疆的产品为例,该厂家在近日发布的最新一代无人机“晓”,是目前产品线中重量最轻的,但也超过了250g。

6月1日起,全国无人机使用者可在中国民用航空局的“无人机实名登记系统”(http://www.caac.gov.cn)上申请账户。其中,制造商在该系统中填报其所有产品信息;拥有者在该系统中实名登记其拥有产品的信息,并将系统给定的登记标志粘贴在无人机上。

民航贵州监管局介绍,规定要求民用无人机拥有者需要登记的信息有:姓名、有效证件号码、移动电话和电子邮箱、产品型号、产品序号、使用目的;单位民用无人机拥有者需要登记的信息有: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者组织机构代码等、移动电话和电子邮箱、产品型号、产品序号、使用目的。

规定要求,针对无人机标志,拥有者需在收到系统给出的包含登记号和二维码的登记标志图片后,将其打印为至少2厘米乘以2厘米的不干胶粘贴牌,粘于无人机不易损伤的地方,且始终清晰可辨。拥有者必须确保无人机每次运行期间均保持登记标志附着其上。

据介绍,此举是方便截获无人机后,能够追溯到无人机的使用者,否则事故一旦发生,很难找到责任人。

2017年8月31日后,民用无人机拥有者如未按规定实施实名登记,其行为将被视为违规,其无人机的使用将受影响,并且监管主管部门将对其进行处罚。(杨皓钧)

■相关链接

无人机乱飞

干扰航班

据贵阳机场运行控制中心一位负责人介绍,4月以来,成都机场、昆明机场和重庆机场曾多次出现无人机干扰,导致航班备降到贵阳的情况。

以5月1日为例,贵阳机场运行控制中心接到通知,因昆明机场无人机影响,截至当日14:35分,有6个架次的航班备降贵阳,造成了部分航班延误,贵阳前往当地的三百名旅客滞留,昆明数千名旅客滞留。今年2月2日至5月1日,昆明机场先后发生5起无人机非法飞行事件。其中最严重的一次,无人机距离飞行中的客机距离不足100米。

贵州监管局一位负责人介绍,其实无人机危害比气球、风筝更大。无人机的速度虽慢,但是本身带有锂电池,一旦跟飞机相撞会发生爆炸。如果无人机被吸到飞机发动机里,会造成发动机损害并造成起火事故。

贵阳机场公安提醒,机场跑道两端各20公里、两侧10公里内为机场净空保护区,禁止在这个区域内放飞任何不明飞行物;一旦发现以后,将按照《治安处罚法》的规定处以5到10天的拘留;同时依照《刑法》的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来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可能判处3到10年的有期徒刑。

2017年4月23日,成都青羊区公安局接群众举报林某在成都双流机场净空保护区放飞无人机。由于其尚未影响航班起降,被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处以行政拘留5日处罚。

■杨皓钧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