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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薪年假调查:有人不敢休 有人休假权在单位手中(3)

2017-05-03 10:49:19    法制日报  参与评论()人

在走访中,记者了解到各式各样强制休年假的案例。比如,有的企业会对年休假进行统一安排——春节时多放5天,8月放5天,剩下天数再行请假;有的限制次数,如“连续休假不得超过×天”等。至于学校教师,因为有寒暑假的关系,更不可能另行自主安排休假。还有的公司要求休假员工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以便工作遇到问题时能够得到及时处理。

一些企业搞“过期清零”

除了一些用人单位强制休年假的套路,还有些单位规定年假必须当年休完,否则过期清零。

每年从12月中旬起,某国企负责人于文每天都要给至少一名员工批年休假,最多的时候,一天有五六名员工来请年休假。“咋这么密集?”于文问。员工的答案则很简单——“再不休,我今年的年假就要清零了”。

“每年年底是我最着急的时候,就怕年假被清零。”在北京一家公关公司工作的方茹,工作强度大,晚上和周末加班是常态,可以说是身心俱疲,唯一的盼头就是能休几天年假放松放松,但往往都要“顺延”到年底。

去年夏天,方茹本想去海边度假,可那时有不少同事扎堆请假,为了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转,领导规定,员工休假要提前申请,大家错开时间,不能同时请假。

然而,暑期过后,工作任务加重,方茹负责的两个项目让她焦头烂额地忙了3个月。眼看已到年尾,方茹赶紧向部门主任请年假。可领导答复,年底任务非常重,好几个客户的活动都急着在年底前做完,就不要在这时候休假了。

最后的结果是,方茹的年假泡汤了。根据方茹所在单位的规定,“当年带薪年休假没有休完的,将在年底或次年年初清零”。也就是说,在规定时间前,员工没有休完的年假视为自动放弃,单位不会给钱。

“这样的规定不合理也不合法。用人单位不能随意将员工的未休年休假清零,如果劳动者当年度尚有年假未休,可以与单位协商在次年补休或者支付工资报酬。”曾审理过多起带薪休假案件的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的汪洋法官分析说。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法律并未明确规定补休必须在同一年度进行,用人单位不能以跨年为借口将补休清零。”北京律师徐佳向记者介绍说,从她接触的案例而言,主要是由于职工及其所在的单位对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没有弄明白,一些用人单位为了降低成本,故意“揣着明白装糊涂”。

年休假不能清零,是不是可以无限累积?汪洋表示,年休假也是有时效的。在实践中,劳动者可以主张申请仲裁前两年的年假,两年期间法院是支持的。至于两年之外的未休年假,除非劳动者能够举证而且单位没有以时效为由抗辩,否则法院不会支持。也就是说,员工积攒的两年以外的年假,如果单位拒绝补休或者给钱,你也没办法。

制图/李晓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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