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意见》提出,有关部门要明确个人信息查询使用权限和程序,建立完善个人信息查询使用登记和审查制度。明确未经法律法规授权不得采集个人公共信用信息。
相关专家及业内人士表示,针对与日俱增的征信信息安全风险,应制定和完善行业标准,确定信息收集标准和适用范围。同时应加强调控监管,出台监管细则,建立信息滥用、信息泄露的责任追究机制,提高泄露个人信息的违规违法成本。
此外,各类征信机构的“信息孤岛”成为民间个人征信机构面临的难题之一。从2015年开始,芝麻信用、腾讯征信、华道征信等8家社会机构得到央行允许开展个人征信业务。民营个人征信的开闸,成为引入市场化力量建立和完善征信体系的重要举措。不过,信息源“各自为战”的征信系统,出具的信用评价也存在片面性与风险性。
阿里巴巴副总裁刘松此前表示,只有将“信息孤岛”中的数据全部打通,才能通过海量数据的整合、计算与应用,充分利用大数据构建社会基础诚信体系。
对此,《意见》提出,推动个人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制定全国统一的个人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分类标准和共享交换规范,建立个人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有条件的地区和行业应建立个人公共信用信息与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共享关系,并向个人征信机构提供服务。
去年9月,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组织建设的“互联网金融行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正式开通。该平台首批接入了包括蚂蚁金服、京东金融、宜人贷、拍拍贷等共17家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