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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走向无“信”不立时代(2)

2017-01-23 17:43:40    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参与评论()人

“坏信用”可能买不到火车票。近日,中国铁路总公司发布消息,今后在动车组列车上吸烟或者在其他列车的禁烟区域吸烟,以及持伪造、过期等无效车票或冒用挂失补车票乘车等7种失信行为将纳入个人信用记录,保存期限为5年。

守信者,借车租房可以免押金,一边“剁手”还能一边“花呗”;失信者,交通出行障碍重重,到手的扶持资金也可能暂缓拨付。

国务院去年印发的《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规范信用红黑名单制度,列入黑名单的失信人将遭遇联合惩戒。据不完全统计,全国法院已累计公布失信被执行人644.52万例;民航部门限制购买机票576.62万人次;铁路部门限制购买列车软卧、高铁和其他动车组一等座以上车票207.23万人次;工商部门限制担任各类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7.1万余人次;中国工商银行拒绝申请贷款、办理信用卡55万余笔。

连维良透露,2017年,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备忘录要扩展到各个领域,总量预计超过50个,实现全覆盖。

同时,《意见》也提出,对具有优良信用记录的个人,在教育、就业、创业等领域给予重点支持。对具有优良信用记录的个人和连续3年以上无不良信用记录的行政相对人,可依法采取“绿色通道”和“容缺受理”等措施。对于个人严重失信行为,将建立健全披露、曝光与举报制度。

“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并重的原则,将形成市场性、社会性约束和惩戒,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形成强大的社会震慑力,达到全民以守信为荣、失信可耻的初衷。”吉林大学应用金融系副教授王希庆说。

信息安全保护个人权益

从顶层设计到行业部门规范,从地方立法到信用资源应用开发,诚信体系建设正在全速推进,政务诚信、个人诚信、电子商务诚信指导意见已陆续印发,实名登记制度相关意见也将于今年出台。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赵锡军认为,诚信体系建设对于经济发展至关重要。金融体系的建设关乎到市场经济能不能建成、能不能健康规范地运行,特别是随着电子商务等新业态的发展,诚信体系建设显得尤为重要。

不过,推进个人诚信体系建设,要解决的难题还有不少。连维良指出,要特别重视实名制、信息安全、信用修复、信息服务,保护个人权益。

《意见》提出,以公民身份号码制度为基础,推进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以互联网、邮寄递送、电信、金融账户等领域为重点,推进建立实名登记制度,为准确采集个人诚信记录奠定基础。这意味着,作为虚拟交易中保障安全的手机、火车票、快递等领域的实名制,将服务于个人诚信记录建设。

王希庆认为,建立实名登记制度是加快推进重点领域诚信记录的基础,这将有助于更精准地采集个人诚信记录。但在推实名制过程中,要同时考虑个人隐私保护,并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做出预判,有序推进,不可“一刀切”。

事实上,诚信记录采集过程中的信息安全与隐私保护,一直是舆论关注和担忧的重点。

哪些该采集,哪些不该采集?征信的边界亟待明确。深圳市社会科学院政法研究所副所长李朝晖认为,严格意义上说,社交、购物等日常生活信息都属于个人隐私。而类似网购差评、打车爽约、物业费拖欠等民事纠纷,未经行政执法机关裁定或司法判决,从法律角度而言都不能作为个人征信信息采用。

采集信息如何保护,如何使用?当前由个人信息泄露导致的电信诈骗案件屡有发生,而在个人信用中,不仅包含类似的基本信息,还涵盖了消费习惯、违约记录等私密数据,一旦泄露,后果更加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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