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一带一路”战略不断推进,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未雨绸缪走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一些有远见的企业在境外搭建以工农业和贸易园区为主的新经济平台,通过不断创新合作模式,拓展多元合作平台,提高我国企业在境外的贸易和投资合作水平。但《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发现,以民企为主搭建的境外新经济平台,尚存在招商瓶颈,期待更多的政策和金融支持。
“抱团”出行:减少成本规避风险
如今,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走出国门,试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其中不少企业在境外兴办了农业产业合作园、加工贸易及工业园区、物流园区及中国商品城、经济特区……这些境外园区成为新形势下中国企业对外投资转型的重要形式和载体,也成为中国企业“走出去”的“根据地”和“练兵场”,不但帮助它们更快熟悉和适应投资国的人文和资本环境,更成为吸收和容纳中国企业国际产能合作的“试验田”。
2011年,河南贵友实业集团开始投资开发位于吉尔吉斯斯坦北部楚河州伊斯克拉镇的废弃企业园,建立了“亚洲之星”农业产业合作区,发展种植、养殖、屠宰加工、食品深加工等产业,以产业一体化发展,为更多中国企业提供境外集群式发展平台。目前合作区已有8家中国企业入驻。
河南贵友实业集团总经理张保领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亚洲之星”已被吉方认定为第一家规模化养殖加工企业。在比什凯克几个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亚洲之星”的禽肉产品已占市场份额一半左右。现在吉国每消费两只肉鸡,便有一只来自“亚洲之星”农业产业合作区。经过五年发展,这一合作区因完善的基础设施、完整的产业链条,以及绿色生态的运营理念,成为当地农业产业合作的典范。2016年8月,中国商务部和财政部认定其为国家级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
此外,福建晋江企业在波兰建设的中国商品城、陕西西安企业设立的中柬金边经济特区、海尔集团在巴基斯坦的鲁巴工业园都已经成为当地的龙头企业。新疆企业更是因“近水楼台”的独特地理优势,建立了多个境外园区:塔吉克斯坦有中塔工业园、新丝路中泰农业产业示范园,格鲁吉亚有华凌工业园,乌兹别克斯坦有鹏盛工业园,俄罗斯有车里雅宾斯克州南乌拉尔物流园,哈萨克斯坦有阿克套工业园,还有跨境的中哈国际边境合作中心。这些园区不但帮助我国巨大产能和建设能力“走出去”,满足了沿线国家推进工业化、现代化和提高基础设施水平的迫切需要,还成为中国企业“走出去”开发国际市场的“落脚地”。中资企业借助这些新经济平台迅速融入当地市场,也减少了“单枪匹马”“单打独斗”的风险。
其中,新疆最大的以商品市场为主体的民营企业集团——华凌集团按照格鲁吉亚《自由工业园区法》投资设立的华凌自由工业园区和国际经济特区项目已经开始运营,部分国内企业也已投资入驻园区。华凌集团办公室主任高建民说,自2000年开始,华凌集团沿着丝绸之路一路西行,多次进行小规模、试探性投资,借此对中亚区域多个国家有了深入了解,期间也吃了不少亏,最终才将投资目标锁定格鲁吉亚。在做自由工业园和经济特区项目时,对格鲁吉亚的区位优势、营商环境、法律法规进行了深入研究。园区目前享受的格鲁吉亚关税、增值税、财产税免税优惠,可以给入区中企提供更多便利,也让更多企业规避风险,少走弯路;企业与当地政府和财政经济金融部门通畅的沟通渠道,则让入区企业降低了投资成本并从中受益。
高建民认为,在中亚、西亚乃至东欧区域,建设新的华凌市场,就是要实现国内外市场互动,以便带领广大经营商“抱团”“走出去”,主动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在提升自身核心竞争力的同时,依法有效规避贸易壁垒,助力我国企业“走出去”。他认为,目前我国受欧盟贸易壁垒和俄白哈关税同盟两大壁垒包围,很多企业对驻在国法律法规研究得不够透彻,对面临困难的程度预判不足,正好可以充分利用我国企业在境外搭建的新经济平台来实现发展,减少投资风险。
西安高山流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中柬金边经济特区定位为最开放、最自由的经济特区和自由贸易区。公司董事长徐彦平说,企业在基础设施建设、法律风险控制、人力资源培训、资产管理和智库支持等领域,都积累了一定经验,能够为在柬埔寨投资的中国企业提供全方位的、强有力的服务和保障。无论是土地作价合作、管理服务作价合作、金融产品合作,还是BOT、PPP、EPC等模式的合作,“我们都可以进行多方面多角度的沟通、对接,探索‘一企一策'的合作方式,在中柬金边经济特区实现共赢发展。”
陕西汽车控股集团副总经理刘科强也表示,汽车行业必须“走出去”,国内的基础设施建设已经饱和,只能到发展中国家去发展。“如果选址的话,我们首先选择中资企业的园区,这样省时省力也减少风险。”
陕西省爱菊粮油集团董事长贾合义认为,国有企业“走出去”成本太高,除了能源这些战略性物资外不宜布局。但中小企业是吸纳就业的主体,尤其是在境外以省区或者行业区分来搞一些园区,各有侧重点,可以以这些园区为依托进行产业合作。搭建园区引进企业后,可以由园区方来应对当地的各类手续,避免企业“单打独斗”造成的高成本,形成“抱团”效应,也便于企业有序“走出去”,防止中资企业之间同质恶性竞争。
发展瓶颈:
遭遇平台招商难题
记者采访发现,中国企业近年来在境外打造设立的各类合作中心、产业园、特区等新经济平台,主要的投资方基本是民营企业。这得益于民企投资相对灵活机动、受到的制约少。但与此同时,以民企为主搭建的这些新经济平台,却又由于其“民间”身份而不断遭遇融资与招商难题。
张保领说,“亚洲之星”农业产业合作区已经投建5年,按照合作区规划,基础设施得到初步建设,但包括整个合作区的亮化建设、研发中心、动植物疫情防控中心、良种繁育中心、信息化建设等项目还有待建设和完善,但苦于资金制约和金融瓶颈,目前进展缓慢。
2012年在柬埔寨投资设立中柬金边经济特区的西安高山流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西安民企中较早“走出去”的企业。徐彦平说,产业“走出去”,应该是产融一体化“走出去”。没有金融支撑的产业“走出去”是注定失败的。
徐彦平表示,企业“走出去”的每一步都离不开国家和政府的支持,国家的每一项有利政策对在海外拼搏的民营企业都是极大的关怀与鼓舞。除了不断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外,民企还需要国家、政府从政策上给予外部支持和引导。
高建民说,华凌集团在格鲁吉亚的园区已经投入运营,但目前观望的和商谈的企业多,真正去投资落地的企业却很少。由于是民营背景,华凌集团去东部沿海招商时,并没有优势。国内商贸类企业创业信心不足,对民企尤其充满不信任感,特别是新疆的民企。“‘一带一路’就是以一个个项目做支撑,由点到线成区最后才能成为‘一带一路’,如果民营企业按照现在的形势招商也可以慢慢发展起来,但速度和效率就差太多了,市场你不占有,马上就会有别的国家进入,但如果政府助力推动的话,企业的发展就会是另一番天地。”他还透露说,目前我国认可的境外园区,面积都要达到4平方公里。“不能‘一刀切’,要根据所在国的实际国情来认定,要有差别化政策。像格鲁吉亚这样的小国家,4平方公里的园区确实太大了。”
记者还了解到,目前我国企业在境外创建园区,后续建设需要大量资金,但我国金融行业又有规定,企业银行贷款时,境外的财产不能用做境内的贷款抵押,所以“走出去”的民企贷款特别难。高建民说,不要等到园区全建好了企业招满了国家才给补贴。“国家也可以采用入股等形式,在资金和税收上采取更灵活的政策。”
徐彦平认为,中企真正“走出去”的其实很少,特别是中小民营企业。“国家应该对中小企业‘走出去’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持。其实海外民企大部分都在和国有企业合作,民企先进入取得资源和土地,国企再带着资本进来合作,国家应为这些企业和项目回国上市提供资本市场路径,让在海外投资的钱和产生的收益回得来,解决海外投资企业的融资问题和海外资金的回流问题。”
合力突围:
政策金融应“紧步随行”
这些在境外投资设立新经济平台的企业建议,国家营销很重要,资本支持也不能少。当前我国需要深入新经济平台驻在国进行专项调研,掌握园区发展、招商和融资需求,协调相关部门和机构整合社会资源共同发展。金融系统更应“登高望远”,站在国家战略高度,为真正“行走”在“一带一路”上的中国企业提供具体有效的支持。
首先是创建企业、政府、金融机构的联动模式。民营企业“走出去”是基础,政府指导支持是关键,金融创新服务是保障。当下民营企业迫切需要通过经济转型升级寻求发展突破,而“走出去”就是寻求产能合作,释放更多的经济活力,产生更大价值的生产力,扩大投资参与,这是“走出去”的基础所在。国家和政府要根据企业需求进一步提升尊商、亲商、兴商的氛围,统筹组织地区骨干企业走向海外,勇于创业、创新、闯天下,更好地为民营企业服务。金融机构应制订针对“走出去”企业的导向性金融政策,鼓励贷款性金融机构向企业提供融资服务,使政策真正惠及“走出去”发展的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
同时建议相关省区成立“一带一路”办公室重点支持“走出去”的相关企业。办公室作为政府职能机构,将号召和组织有“走出去”需求的企业、金融机构、法律服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等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最大限度帮助企业“走出去”,降低商务成本和投资风险。各省区的工商联、贸促会等组织应对海外投资的企业及个人建立海外投资信息圈,方便优势互补及信息交流,同时对意向投资的企业及组织定期举行投资沙龙与论坛。在此基础上,各省区也应以我国企业在境外设立的新经济平台作为产业承接平台,进行大力支持和推广,将这些平台打造成各地“走出去”企业的放心平台、发展平台和投资平台。同时还要开放地方政府领导去国外产业园区考察,将这些园区纳入当地的经济“大盘子”进行全面规划和推介,这样可以避免企业一哄而上导致生产过剩及无序竞争,降低我国企业的总体海外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此外,建议境内的国家级和省区级相关产业园区与我国的境外园区对接合作、互通有无,将国内、国外的产业园区链接成一体,形成合力,创造更多的发展机遇,形成园区与园区的资源共享、合作双赢。“一带一路”不完全是“走出去”,也得“请进来”,要双向性互通,在“引进来”的基础上“走出去”。事实上,在“一带一路”的背景下,中国企业完全可以利用这些新经济平台的资源优势,实现互惠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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