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供给的同时,我国还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鼓励住房租赁消费,构建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比如,落实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政策,简化办理手续;对非本地户籍承租人,可按照《居住证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申领居住证,享受义务教育、医疗等国家规定的基本公共服务等;对个人承租住房的租金支出,财税部门还将结合个人所得税改革,统筹研究有关费用扣除问题。
加强监管、规范市场,增强租房者安全感稳定感
“黑中介”、假房东、二房东重重设卡,“霸王条款”、无理涨价、不退押金……长期以来,种种乱象给租客们带来了不少烦恼,也影响了租房市场的良性运行。
针对这些问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16年集中开展了房地产中介专项整治,严肃查处扰乱住房租赁市场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整治以来,已先后通报14起典型案例、51家违法违规的房地产中介机构,起到了有力的震慑作用。下一步,还将全面建立相关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对严重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
为加强监管、构建稳定的住房租赁关系,各地也都积极行动起来。2014年5月,上海市结合“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总体要求,印发了《关于加强本市住宅小区出租房屋综合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对房屋出租人、转租人、承租人及房产经纪机构的违规租赁行为大幅提高了处罚标准。广州、深圳等地也以考核量化指导为手段,对违规租赁行为,特别是对不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网签的中介机构和不报送租赁信息的物业企业重点处罚并予以曝光。
据了解,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在制定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以规范住房租赁行为;还将推进相关条例起草工作,以规范租住相关主体的权利和义务,突出保护承租人权益,增强租房居住的安全感和稳定感。(刘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