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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老板最多省份浙江:政商关系是如何处理好的(2)

2017-01-11 16:54:06    半月谈  参与评论()人

清:规范权力边界,崇尚“君子之交”

“‘亲’‘清’政商关系的表述,既简明扼要又充满辩证法智慧,既内涵丰富又易懂易学易做,既体现讲政治又能入耳入脑入心。”台州市椒江区委副书记、代区长杨玲玲深有感触。

2016年12月21日,在《台州日报》醒目位置,台州市纪委通报了9起典型案例。台州市纪委相关负责人告诉半月谈记者,酒局、牌局最易成为政商关系的“缺口”。2016年以来,当地查处多起相关案件,并第一时间在媒体上通报,举案说法,为政商关系划清界限。

在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下,如何正确处理党员干部与企业的关系,让政商关系“亲”上加“清”?2016年11月,浙江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专门出台《关于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规范领导干部行为提出8个“严禁”,对规范非公经济人士行为提出5项“不”为,进一步厘清各级党政干部和企业合情合理、合法合纪交往的界限。

8个“严禁”提出:各级领导干部在与非公经济人士交往中,严禁向企业乱摊派、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募捐;严禁在市场准入、证照办理、项目审批、土地征用、工商管理、税收征管、金融贷款、财政补贴等环节吃拿卡要、以权谋私;严禁对企业故意刁难、推诿扯皮,不作为、乱作为;严禁干预和插手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严禁违规收受企业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财物,违规参加企业的宴请或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以及接受企业邀请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反规定在企业中兼职或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证券,以及其他违反防止利益冲突规定的行为;严禁未经批准参加企业各类庆典活动;严禁纵容、默许、授意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企业谋取非法利益,以及将应当由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企业支付、报销。

在明晰“禁区”之外,《意见》还吸纳浙商总会提出的新商规——非公企业及其负责人在与领导干部交往中,应坚持不行贿、不欠薪、不逃税、不侵权、不踩红线5项“不”为,让双方交往有章可循。

“一家两制”、党员干部子女及其配偶经商是政商利益输送的一大暗门。为严格规范领导干部行为,台州市玉环县围绕领导干部投资入股、经商办企、参与资金借贷、参与集资、离职或退休后从业等方面开展整治,全县所有县管干部均参与自查自纠并签订承诺书。截至目前,共发现领导干部违规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11人、违规在企业兼职26人,均发送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到位。此外,玉环还专门出台相关办法,建立公款存放银行选择的竞争择优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防止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

如今的浙江,机关干部和民营企业家、草根创业者“亲在骨子里、清到根子上”渐成风尚。玉环县卡滋乐蛋糕店创始人黄丽萍从事烘焙行业9年多。她说,不少干部都是熟人,但“亲近”与“规矩”自有界限,相处起来反而简单。论起与部门打交道,她积极主动交税,配合质监部门做检测,并响应妇联、总工会等部门号召承担起公益责任,逢年过节给孤寡老人、孩子送上月饼和蛋糕,还为烘焙爱好者提供实践场所,为大学生创业提供资金支持,踊跃参加县妇联举办的创业“微课堂”活动……

“现在和政府部门谈合作,靠的就是产品质量和服务,找关系走后门都没用。这样我们能够把更多的精力放在产品研发、拓展市场、创新服务等方面,一心一意搞事业。”黄丽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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