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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平台存量垃圾债风险宜早清理(2)

2017-01-10 11:36:39    经济参考报  参与评论()人

股权交易中心既然挣扎在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底端,“饥不择食”不能算是过错。但从国家宏观制度设计看,我们可以反思区域性股权市场是否太多了。目前,除了云南、西藏,每一个省级区域包括青海都有这种国有公司性质的股权交易中心。这是否有必要?反过来看,云南尚算西南较发达的省份,没有专门的股权交易中心,似乎也未受到什么妨碍。既然区域股权交易中心普遍处于“吃不饱”的状态,推动它们优化重组、减少数量、做大做强,可能颇有必要。如四川、西藏共建了成都(川藏)股权交易中心,跨省经营,经验值得借鉴。

互联网平台随意引入高风险产品应予关注

2015年9月证监会专门向地方各级政府金融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请加强对区域性股权市场与互联网平台合作销售企业私募债行为监管的函》。由于证监会对各地金融办并无管辖权,所以此函发出后的效果有待考察。但从侨兴债的情况看,至少存量产品数量依然巨大,后面是否还有“地雷”爆出,不可小觑。

这几年互联网金融异军突起,主要不是靠金融风险识别技术的提高,而是通过快捷的资金输送方便。以蚂蚁金服的拳头产品“余额宝”为例,这本质上不过是通过网络集合大家的闲钱去打造巨型货币基金。而专门投向货币市场的基金是国际上已经运行了数十年的成熟金融产品,并不是互联网企业发明的新玩意。通过互联网募集认购的货币基金也没有降低半分风险。

通过互联网销售私募债同样没有降低半分风险。对私募债和防止非法集资的一个基本要求是产品认购人不得超过200人。侨兴私募债总额10亿元,即便分批发行,最低认购额也不是“非土豪”能承受的。

据媒体7日报道,多位投资者出具的合同显示,招财宝把该产品拆分为众多200万的小额贷款产品售卖,认购起点是1万元并归为安全的定期产品。这种“互联网思维”的操作模式的确和当年的余额宝类似。但投资对象的风险性却有天壤之别。这实际上违反了基本的金融商品销售适格性的要求。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下,各种债券本来各有生存之道,只不过利率、风险、发行对象、交易平台也会呈相应的多层次分布。互联网平台的优点是面向大众、草根,适宜它们投资的品种不只是单价降低而已。

而且投资者抱怨称,在招财宝操作页面上的“定期理财”栏目填写预约金额、预期产品收益等信息后,招财宝根据后台产品进行自动分配了侨兴债个人贷产品,直接扣款。如属实,这种强行摊派十分不妥。

不可靠的增信与担保措施不可恃

“垃圾级”的私募债风险大、流动性也差,买入后在二级市场卖出的机会不大。故即便拆分成1万或1千元一份,一般投资者也不会愿意购买。但招财宝告诉投资者,可以把私募债自由变现为“个人贷”,从而实现变现。 所谓“变现”,是招财宝的一项重要金融服务,不限于侨兴私募债的情形。即用户可将自己在招财宝持有的财产为担保,向其他人借入资金。这使得以年为期的私募债仿佛也能变得和余额宝一样随时取现。

但余额宝取现是卖出货币基金,钱货两清,后续风险消除。而变现是借贷,用户还得还钱。变现后,这里有两笔交易,他们一方面是侨兴债的债权人,另一方面却是个人贷的借款人。这里本来的愿景是等私募债发行人还了钱后,私募债投资人拿钱换自己的个人贷。而如果源头水干,侨兴债得不到偿还,投资者们作为侨兴债的债主的身份就落了空,必须自己另外筹钱去归还个人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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