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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价改革这一年:企业成本降低 经济活力增强(3)

2016-12-28 18:12:36    发改委网站  参与评论()人

这项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资金缺口,有利于促进可再生能源健康发展。

(三)制定光热发电标杆电价

2016年8月底,国家发改委发出《关于太阳能热发电标杆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核定全国太阳能热发电标杆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1.15元

制定统一的太阳能热发电标杆上网电价政策,对一定装机规模进行价格支持,可以引导企业采用先进技术、开发优质光热资源。这项政策既有利于支持友好型可再生能源健康发展,同时可以防止相关产业依赖高额补贴过快发展,提高电价附加资金的补贴效率。

(四)调整新能源标杆上网电价

近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调整光伏发电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的通知》,继续执行新能源标杆上网电价退坡机制,适当降低2017年光伏电站标杆电价和2018年陆上风电标杆电价;对弃风弃光较多的西部地区适当多降价、对东部地区适当少降价、对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电和海上风电不降价,从而引导新能源向东部地区发展,促进全产业链健康发展。

【补齐制度短板 夯实改革基础】

电价改革这一年,国家发改委从制约电价管理的制度性短板入手,探索更加科学、精细的电价管理思路,补齐制度短板,夯实改革基础。

(一)加强理论研究和智库建设

国家发改委与中国宏观院、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华北电力大学、水电水利规划总院、国网能源研究院、西安热工院、先见能源咨询公司、瑞华会计事务所、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等多家单位合作,开展专项课题研究、召开国际研讨会,推动输配电价、环保电价、可再生能源电价、居民阶梯电价、新增配电网价格、容量电价政策和电力市场等多个领域专家智库建设,为下一步电价改革夯实理论基础,提供智力支持。

(二)加强电价监管国际合作和专题培训

电价改革这一年,国家发改委加强国际合作,借鉴国际经验。2016年,国家发改委与美国联邦能源监管委员会探索建立输配电价监管合作交流机制,与英国输配电价监管部门、经济合作组织、世界银行中国局加强合作交流,借鉴西方发达国家输配电价监管和电力市场建设经验,逐步形成面向全球、符合国情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电价工作新框架。

国家发改委组织专题培训班,通过国内外专家讲解、试点地区经验分享等方式,对省级价格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地方工作人员电价监管水平和能力。

(三)加强全国电价数据库建设

国家发改委整理汇编《电力行业和电价基本情况》、《2014-2015年电价文件》、《输配电价改革材料》、《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方案汇编》;收集全国相关各省(区、市)数据,形成了全国销售电价表和试点省份输配电价水平表,提升电价监管工作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实现管细管好管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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