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面,导游通过最大程度降低餐饮、住宿、交通标准来弥补;另一方面,导游必须让游客走进购物店和自费景点,拿提成返点。虽然风险大,但盈利的空间也大,如果遇到购买力强的旅游团,导游会赚得盆满钵满。
为了让游客进店购物,导游会使出“十八般武艺”。就拿云南六日游来说,前三天导游会一直给你做铺垫,谈养生玄学,讲玉器祈福消灾,云南茶叶名贵,引起游客兴趣。有了前几天相处的基础,游客对导游产生了信任感,等到了购物店诱导消费便水到渠成。如果有人不愿意或明确拒绝购物,导游一般会诉苦与威胁并用,甚至侮辱打骂。
为了锻炼导游的表达能力,旅行社一般会安排突击培训,设计好台本让导游去背。因此,相同的旅游路线,不同的导游,台词往往如出一辙。
为什么旅行社不正式聘用导游呢?一方面是旅行社没动力,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就要给付基本工资和社会保险等,增加负担;另一方面,导游不愿意,如果旅行社每月给基本工资,就必须为这家旅行社服务,不自由、赚钱少。按原来的路子,只要导游够拼,加上“赌团”,有时一个月能赚好几万甚至十几万,这种导购能力强的导游业内称之为“大刀”。
旅行社“包桌”,不用租房不用备案,承包办公室或工位即可
旅游市场乱象,和旅行社准入门槛低有很大关系。李某说,在中国目前的旅游市场中,开办一家旅行社的门槛很低,比如注册一家旅行社,注册资金只需要20万元,再租一间门面房,一部电话,一个传真就可以运转了。有的旅行社以加盟的方式和一些大型旅行社合作,给予一定的加盟费甚至“零加盟费”。“零加盟费”,就是总社每年从你的流水(营业额)中收取一定的提成。
旅行社“包桌”,甚至不需要租用门面房,也不用到工商部门或旅游局备案。简言之,是在已营业的旅行社里承包一间办公室或一个工位,用这家旅行社的现有资源和商业资质招揽客户,每年给予旅行社一定的佣金,自负盈亏。旅行社赚取佣金,承包者省力省钱。
“比如我们公司目前有12个工位,正式员工只有6个,其余6个闲置的工位就可以‘包桌’出去。你要过来办公,一个月给我5000元,水电、网络随便用,打我公司的旗号做你自己的业务。”李某说,“但对旅行社来说也要承担相应的风险,如果一旦租客招揽的游客发生事故,旅游管理部门就会查到我头上,因为他打的是我公司的旗号。”
旅行社开办门槛低,市场竞争激烈,组团社低价招揽客人,地接社倒贴“买团”,导游“赌团”诱导游客购物,形成一个畸形的“食物链”。
李某无奈地说:“这种旅游乱象,作为一位旅游从业者,我既是见证者也是参与者。旅游市场的健康有序,需要每一位旅游从业者和政府职能部门包括消费者的共同努力,抵制不正当的低价竞争。”李某认为,消费者一味追求低价,往往容易掉进“低价团”的陷阱中,也给旅行社以可乘之机。一旦以低价招揽游客并盈利的手段屡试不爽,旅行社自然趋之若鹜。(记者 金正波 实习生望剑剑参与采访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