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沈某当时横穿马路,但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明确,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因此,杨某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妻子如今“很后悔”称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1月8日,陈某向记者回忆了事发当晚离开现场后的经过。“既然事情发生了,我们就要承担责任。”在驶离事发地回家途中,陈某一直在劝说丈夫杨某,“一路上,他心里也很害怕,当时吓到了。”
在驶离事发地30公里左右后,在妻子的一再劝说下,杨某决定返回寻找伤者。“当场没有看到人。然后我们又去县医院问了,正好(事发)那个时间地点有一个人送到医院,听说已经出院了,就抱了一种侥幸心理。”陈某说,当时就没有报警。
如今,伤者沈某还在医院住院治疗。医院出具的诊断结果显示,沈某双侧耻骨上下支骨折。家属表示,会进行伤情鉴。“我不要他吃亏,也不要我吃亏,按法律程序,该怎么办就怎么办。”
对于当时的做法和侥幸心理,陈某表示了后悔和歉意,“当时如果停下来,就没有这些事情了。也怪我们自己,当时吓到了。现在每周都会去看伤者,我们的责任就要全面负责。”
律师说法
杨某涉嫌交通肇事罪返回寻找伤者不属于自首
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梁小龙认为,虽然沈某存在横穿马路的违法行为,但杨某在夜间行驶时遇到行人未减速,具有严重过错。“而且他在事发后逃离现场,驾驶员应负交通事故主要及以上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二款第六项,驾驶员逃离现场属于逃逸行为,已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梁小龙说,不过还要看沈某的伤情鉴定,是否达到重伤。
另一方面,杨某在事发后虽然回到现场并去医院询问,“但他未表明身份也未主动报警,因此不属于自首行为”。
民警童辉表示,如果杨某当时停车报警并将伤者送医治疗,只会按普通交通事故处理,保险公司也会理赔。但当时杨某驾车离开了现场,只能自己承担责任。
封面新闻记者王攀董兴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