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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一批重要新规开始施行

新华社北京8月31日电 题:9月,一批重要新规开始施行

新华社记者白阳

9月,一批重要新规开始施行。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让残疾人、老年人生活“无碍”;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更加便民利民,对困难群体的保障更加有力……法治更进步,生活更美好。

为残疾人、老年人建设无障碍生活环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自9月1日起施行,为残疾人、老年人平等、充分、便捷地参与和融入社会生活提供法治保障。

本法规定,新建、改建、扩建的居住建筑、居住区、公共建筑、公共场所、交通运输设施、城乡道路等,应当符合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国家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或者其他无障碍设施,为残疾人、老年人提供便利。

公共服务场所涉及医疗健康、社会保障、金融业务、生活缴费等服务事项的,应当保留现场指导、人工办理等传统服务方式。与残疾人、老年人相关的服务机构应当配备无障碍设备,在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等方面提供无障碍服务。

推动法援案件办理程序进一步标准化规范化

新修订的《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自9月1日起施行,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程序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新修订的程序规定明确,申请法律援助时,不再需要提交经济困难证明表,但如果申请人有能够说明经济状况的证件或者证明材料,可以一并提供;申请人提供材料不齐全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的全部内容。

法律援助人员要依照法律、法规等规定,遵守有关法律服务业务规程,及时为受援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援助服务,不得向受援人收取任何财物。

依法保障海外中国公民和机构的安全和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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