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石家庄7月12日电(记者史自强)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近日出台通知,明确全省各地将多措并举,进一步加强高温天气作业劳动者权益保障。
通知明确,高温津贴须以法定货币形式发放给劳动者,不得以发放清凉饮料、防暑降温用品等实物或各类有价证券代替。同时,全省各地将切实落实防暑降温工作措施。用人单位须制定防暑降温工作方案和高温中暑应急预案,加强高温防护等职业健康知识培训,适当增加劳动者休息时间和轮换班次。
河北将切实加强用工指导和监督检查。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总工会、企业代表组织,加强对高温作业劳动保障权益维护的宣传和指导,尤其关注露天作业的建筑、物流、交通等重点行业以及快递员、外卖送餐员、环卫工等重点群体,督促落实工作时间、休息时间、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高温津贴支付等政策,指导督促用人单位完善防暑降温措施,改善劳动作业条件,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全省各地应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加强联合执法检查,督促用人单位落实劳动保护和防暑降温规定,对用人单位违法行为依法查处。要引导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关心关爱劳动者身心健康,落实好防暑降温各项措施。
《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