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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实施普惠托育专项行动(2)

投资,就是加大投资支持力度。拓宽托育建设项目的申报范围,中央预算内投资给予建设补贴,对符合条件的普惠性项目给予适当支持。通过中央投资的支持引导,带动地方政府和社会力量加大投资力度,共同加强托育服务行业的能力建设。

收费,就是规范各类服务收费。明确公办托育机构收费标准由地方政府来制订,加强对普惠托育机构收费的监管,合理确定托育服务的价格。

减负,就是减轻机构经营负担。除了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支持以外,托育机构的水电气热按照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各地也要出台支持托育机构发展的一揽子政策,同时在一些特殊时期,建立托育机构关停特殊情况应急处置机制,落实疫情防控期间的纾困政策。

已有的成效——

标准规范有序完善

服务供给不断扩大

国家卫健委人口家庭司监察专员杜希学介绍,2019年以来,国家卫健委履行牵头部门职责,会同各级各部门积极推动托育服务发展。

一是政策法规体系逐步健全。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将“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纳入了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指标。各地积极将托育服务纳入本地的政策法规实施方案、发展规划中,纳入为民办实事的工程,积极组织落实。

二是标准规范体系有序完善。2019年以来,国家卫健委会同有关部门先后制订印发了托育机构设置标准、管理规范、登记和备案办法、保育指导大纲、婴幼儿伤害预防指南、营养喂养指南、消防安全指南、托育机构负责人和保育人员培训大纲等,修订了保育师等托育相关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特别是积极支持和指导地方做好行业服务管理工作,同时加强监管,促进托育机构规范起步,行业健康发展。

三是普惠托育服务供给不断扩大。2020—2022年,国家发改委、国家卫健委持续开展了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20亿元,带动地方政府和社会投资超过50亿元,累计新增托位20万个,推动增加普惠性托育服务有效供给。各级卫生健康部门深入推进医育结合,加强对托育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业务指导、咨询服务和监督检查;通过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提供妇幼保健服务、健康教育服务、0—3岁儿童健康管理等,积极普及科学育儿知识,为托育机构和广大家长提供科学育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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