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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不实信息,需各方共建共享 | 新京报专栏(2)

是否还记得“杭州女子取快递被造谣案”?2020年7月7日,受害者谷女士仅仅是下楼取了下快递,就被无聊的便利店店主郎某某偷拍视频,并与朋友何某某编造“少妇出轨快递小哥”的不实信息,在各个微信群大肆转发,给谷女士造成极大的身心伤害。谷女士愤而起诉,最终,二人分别被以诽谤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饱尝造谣诽谤的苦果。

这是一起由不实信息造成恶劣影响的典型案例,被告人得到了应有惩罚。但是,在大多数时候,不实信息的生产、传播、放大都是潜在的、无形的,面临追溯难、阻截难、归责难的问题。且由于一些不实信息并未对具体的人造成实质性伤害,法律部门在责任认定上也存在一定困难。这也“纵容”了不实信息的制造与传播。

治理不实信息,需各方共建共享 | 新京报专栏

▲平台治理不实信息需要形成统一方案。

然而共识是,我们需要一个清朗的网络环境,不容一些人利用虚假信息生产“毒流量”,破坏舆论生态,大发不义之财。对不实信息说“不”,是社交媒体时代每一个网民应有的身份自觉。

应当看到,各类虚假消息往往寄生于互联网平台,互联网平台扁平化的表达特征,加速了人与人之间的交流与连接,但这不是不实信息乱飞的理由。不实信息从来都是平台生态的天敌,平台也一直没有放弃治理不实信息的努力。

不过,基于舆论场传播规律,平台治理不实信息也存在天然痛点:不实信息治理呈现一个“正三角”和“倒三角”的矛盾,其在前期往往难以发觉与判断,只有达到一定量级时,平台才有机会发现并研判,继而介入治理。但在这个时候,不良影响已经形成,治理效果也往往具有相当的偶然性,或好或差,难遂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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