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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养结合领域指导意见四大看点(3)

完善价格政策、加大保险支持、盘活土地资源、落实财税优惠……此次出台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多个维度的支持政策。

根据指导意见,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上门医疗服务,采取“医药服务价格+上门服务费”的方式收费,上门服务费可综合考虑服务半径、人力成本、交通成本、供求关系等因素自主确定。

医养结合领域指导意见四大看点

2021年7月3日,在河南省焦作市温县养老护理院医养中心,一名医护人员帮助一名老人进行康复训练。新华社发

此外,根据医养结合特点,合理确定养老机构内设医疗卫生机构医保总额控制指标,鼓励商业保险将老年人预防保健、健康管理、康复、护理等纳入保障范围;医疗卫生用地、社会福利用地可用于建设医养结合项目,允许和鼓励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用于医养结合项目建设;通过税收优惠,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医养结合服务……

“既扩大增量资源供给,也盘活存量资源。”中国人民大学老年学研究所教授黄石松说,各地区、各部门在贯彻执行国家政策时,因地制宜把当地现有资源条件转化为发展的有利条件,能够激活初始动能,更好实现“上下联动”。

看点四:多渠道拓展专业人员“供给量”

数据显示,我国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约4000万,对照护人员的需求超过1300万人,但目前仅有相关人员50多万人。

指导意见专门提出,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紧缺人才培养,并提出通过开展应急救助和照护技能培训等方式,提高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护者的照护能力和水平。

此外,指导意见还要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在内部绩效分配时,对完成居家医疗服务、医养结合签约等服务较好的医务人员给予适当倾斜。同时,支持医务人员特别是退休返聘且临床经验丰富的护士,到提供医养结合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执业,以及到提供医养结合服务的养老服务机构开展服务。

“指导意见提出了加强人才培训、引导医务人员从事医养结合服务、壮大失能照护服务队伍三项重点任务。”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郝晓宁说,这是推动人才队伍提量提质的一揽子措施,有望吸引更多人才参与到医养结合服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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