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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勉的背影坚守的初心

6月22日,蒋春尧生前办理的最后一案基本结案。半年多来,他所带过的办案团队延续其办案思路,成功突破案件难点,最大程度保障了案中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遗憾的是,蒋春尧却再也看不到当事孩子的笑颜,一切都定格在了2021年深秋。2021年10月19日晚,生前任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检委会委员、三级高级检察官的蒋春尧,因连续加班过度疲劳,突发急性昏迷,经抢救无效因公牺牲,时年56岁。

7月1日,在杭州举行的追授蒋春尧同志荣誉称号命名表彰大会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检察院追授蒋春尧同志“全国模范检察官”称号,中共浙江省委追授蒋春尧“浙江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抓住案件本质,用心用情纾解群众急难愁盼

几年前,一名男子意外离世,法院判决其所在公司支付一笔抚恤金。然而,多年来,因死者家庭资金分配分歧,抚恤金始终未能到账。随后,死者妻子向杭州市检察院申诉,认为法院判决存在问题,想为女儿多争取抚恤金。

“接不接这起案件,考验的是承办人的态度。”谈起蒋春尧生前最后办理的这起未成年人检察民事抗诉监督案,杭州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副主任徐萍说,根据案件证据和相关法律,法院判决并无不当,检察院直接驳回申诉也并无不可。可时隔多年,死者的女儿已到了要入学的年纪。没有抚恤金,孩子怎么生活?她的未来怎么办?

“要抓住案件本质,如果与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密切相关,坚决要办!”蒋春尧认为,该案症结在于家庭内部矛盾久悬未决,致使近百万元抚恤金迟迟无法履行到位,已对死者幼女的健康成长造成了极大影响。

蒋春尧没有就案办案,此后半个多月时间里,他与死者亲属进行了数十次沟通。为争取抚恤金能早日履行到位,他以孩子的健康成长为突破点,试图弥合申诉人家庭关系,最终就抚恤金形成了新的公证协议,为这起案件最终和解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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