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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十年来义务教育巩固率从91.8%提高至95.4%

教育部:十年来义务教育巩固率从91.8%提高至95.4%

教育部发布会现场。

6月21日,教育部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义务教育改革发展成效。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局长田祖荫在会上介绍,2012—2021年,全国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从99.85%进一步提高到99.9%,初中阶段毛入学率始终保持在100%以上,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从91.8%提高至95.4%。

田祖荫介绍,2012年,国务院出台《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明确要求“率先在县域内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到2020年,全国实现基本均衡的县(市、区)达到95%”。为督促地方各级政府落实义务教育责任,国家建立了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制度,由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从2013年启动了国家督导评估认定工作。

到2020年底,全国有2809个县(含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和国家划定的其他县级行政区划单位,以下统称县)通过国家督导认定,占当时全国总县数的96.8%,如期达到国务院要求。

2021年,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克服疫情影响,持续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评估认定工作,先后对广西、西藏、四川、新疆、内蒙古、甘肃6个省份的94个县进行了国家督导验收。到2021年底,全国2895个县级行政单位均通过了国家督导评估,这是继全面实现“两基”后,我国义务教育发展中的又一重要里程碑。

田祖荫表示,基本均衡督导评估包括县级自评、市级复核、省级评估和国家认定4个环节,依次进行。县级对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负直接责任、首要责任,县级自评主要对照省级制定的标准,逐校逐项作出对比分析,针对存在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市级重点审核县级自评的程序、方法是否符合要求,相关数据资料是否属实,确保县级自评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

此外,省级评估包括材料审核、摸底调研、实地检查、意见反馈、问题整改等流程。对基本均衡的每项指标,省级会都进行严格把关。国家认定由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在对各省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的基础上,组织国家督导组开展实地检查,形成督导意见,经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正式予以认定,并向社会公布通过国家认定县名单。上述4个环节,环环相扣、层层把关,任何一个环节达不到标准、不符合要求,都将导致督导评估认定工作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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