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当前位置:新闻 > 正文

轻微违法不予处罚,释放帮扶善意 | 新京报快评

轻微违法不予处罚,释放帮扶善意 | 新京报快评

▲北京出台《助企惠企促进市场主体发展壮大的若干措施》,明确将出台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新京报资料图

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出台《助企惠企促进市场主体发展壮大的若干措施》,指向持续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营造更加公平的竞争环境。其中明确,将出台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引发关注。

当前,北京疫情仍在高位平台期,防控处于最要紧、最吃劲的关键时刻,这对一些市场主体的日常经营产生了不小的影响。在此背景下,北京将出台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不仅是对市场主体的利好,无疑也会使日常的行政执法更有力度和温度。这也有利于在疫情背景下营造更为良善的营商环境和法治环境。

当然,要明晰的是,对清单内的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并不意味着可以对这些行为不处罚,只是处罚的程度相对变轻了。

可以说,北京出台上述清单,不是对违法行为的纵容,而是用宽严相济、罚教结合、包容审慎的现代监管理念去引导市场主体依法合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同时,此举也可以督促监管部门不断提升执法精细化水平,助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这也与修订后的《行政处罚法》相适应。《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因此,出台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也契合了相关法律精神。

推荐阅读

24小时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