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京4月11日电(记者白光迪)为做好新发展阶段城市工作,全面提升城市发展质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近日,江苏省出台《关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指导意见》。意见要求聚焦城市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和短板,加快转变城市开发建设方式,进一步优化存量、提升品质、完善结构,坚持走内涵集约、绿色低碳发展之路,努力创造更加美好的城市人居环境。意见明确了实施城市更新的重点任务。
实施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消除工程。加强城镇人员密集场所、学校等公共建筑、老旧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城市危房和老旧房屋安全排查,重点对建筑年代较长、建设标准偏低、失修失养严重及其他因素产生安全隐患的房屋进行集中拉网式排查,扎实做好解危工作。
实施市政基础设施补短板工程。持续开展城市燃气管道等管网更新改造和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统筹防洪排涝工作,系统推进全域海绵城市建设和易淹易涝片区整治。推动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建立城市水、电、气、桥梁、综合管廊、地下交通设施等风险监测、分析预警、联动处置的系统和机制,提升城市综合防灾减灾能力。
实施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程。坚持应保尽保、以用促保,活化利用历史建筑、工业遗产等,采用小规模、渐进式有机更新方式,在保持原有外观风貌、典型构件的基础上,通过加建、改建和添加设施的方式适应现代生产生活需要,打造品质场所、文化空间。
《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