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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种子条例》今起实施

新京报快讯(记者吴为)《北京市种子条例》于4月1日起实施。这项立法,为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5)》,服务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立足京津冀协同发展和提升种业自主创新能力、市场竞争能力,以鼓励创新成果转化、规范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加强植物新品种权保护、简化市场准入程序、强化市场监管为重点,健全种子管理相关制度体系,推进北京现代种业发展和国际种业之都建设提供有效法治保障。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副局级领导郑渝介绍,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将建立健全《北京市救灾备荒种子管理办法》《农作物品种标准样品管理办法》等《北京市种子条例》配套制度,推进玉米、小麦、蔬菜、马铃薯、蛋鸡、奶牛、北京鸭、鲟鱼、观赏鱼9个种源关键技术联合攻关项目。组织实施《北京种业振兴实施方案》,启动北京“4520”种业行动计划,即未来十年,围绕农作物、畜禽、水产、林果花草4大种业,实施种质资源保护利用、种业创新攻关、种业企业扶优、种业创新基地提升、创新环境优化5大行动20项重点任务。

郑渝介绍,今年还要全力办好第三十届中国(北京)种业大会,展示北京种业三十年发展成就、交流全国种业振兴突出创新成果,以首都种业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二级巡视员贲权民介绍,林草种子的丰富程度和多样性,是构建稳定生态系统的基础,是用生态办法解决生态问题的关键。市园林绿化局将更加注重栎类等乡土、长寿树种的应用,更加注重涝峪苔草等乡土地被植物的培育,注重无花粉、不飞絮等健康、安全乡土植物的培育,注重种源清晰、质量可追溯的高质量苗木的使用,加强主要林木良种、草品种审定与推广,推广林木“电子标签”使用,完善质量可追溯体系,加大苗木质量抽查力度。

新京报记者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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