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初,何某向廖某借款67500元用于买车,约定2019年下半年还钱。然而还款期限将至,何某却迟迟未按约还款。眼看借出去的钱要打水漂,廖某遂于2019年12月向法院起诉,要求何某还款。经西充法院判决后何某向廖某表示在两年之内履行完毕,但两年时间过去后何某仍分文不给。忍无可忍的廖某于2021年2月向西充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承办法官在收悉案件后,依法向何某送达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经查控,发现何某名下有一辆汽车,而这辆车正是何某2019年通过借钱购买的。
承办法官立即查封这辆汽车,并电话告知何某,通知其尽快到法院领取车辆查封的相关文书。然而没想到的是,得知车辆被查封后的何某情绪异常激动,“你说查封就查封啊?查封了车子我还不是要开!你管得着吗?”之后更是直接对承办法官爆粗口辱骂。
承办法官严肃告知其辱骂法官的严重后果,并于当天作出《罚款决定书》,对其在电话中威胁、辱骂执行人员的行为,罚款10000元。但何某与承办法官和当事人竟玩起了“躲猫猫”,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和缴纳罚款,案件陷入僵局。
今年3月3日晚8点,承办法官接到何某现身的线索,立刻组织三名干警奔赴现场。经过3个小时的蹲守,顺利将何某带回法院,同时将其名下汽车扣押。
第二天凌晨,何某被带回法院后,承办法官耐心细致地释法析理,告知他拒不履行和辱骂法官的严重后果,不断为其普及相关法律知识。最终,何某意识到事态严重性,“能不能别拘留我?我已向朋友借了钱,马上缴纳执行款和罚款,我也会向法官道歉。”
早上6点,在执行干警的见证下,何某向廖某转账2万元,并当场缴纳罚款1万元,承诺3月20日前将剩余欠款交至法院,逾期不交就处理其名下车辆。
3月14日,何某如约缴纳剩余欠款,并来到承办法官面前,进行郑重道歉。鉴于何某已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履行了付款义务并主动缴纳罚款,法院对其批评教育后未实际采取拘留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