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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好用好人民群众的“救命钱”——解读医保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指导意见(2)

管好用好人民群众的“救命钱”——解读医保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指导意见(2)
2020-07-17 06:03:01 新华网

新手段:全面引入专业化的信息技术工具与监管手段

根据国家医保局发布的《2019年全国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2019年全年各级医保部门共检查定点医药机构81.5万家,查处违法违规违约医药机构26.4万家;各地共处理违法违规参保人员3.31万人,共追回资金115.56亿元。

持续开展的飞行检查也成效显著。2019年,国家医保局共组织69个飞行检查组赴30个省份,对177家定点医药机构进行检查,共查出涉嫌违法违规金额22.32亿元。

“由于医保关系的复杂性和医疗服务的专业性,以及医患之间、医保与医疗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显著增加了医保基金监管的复杂性与难度,需要更先进的技术监管手段来支撑。”郑功成说。

指导意见全面引入专业化的信息技术工具与监管手段。比如,除了全面建立智能监控制度,还将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举报奖励制度、信用管理制度、综合监管、社会监督等多样化的监管方式。

郑功成认为,这意味着近年来推行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飞行检查等方式,将上升到制度层面加以全面推行。未来要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进一步完善医保标准化体系,实现医保基金监管从人工抽单审核向全方位、全流程、全环节的智能监控转变;推动将欺诈骗保行为与机构、个人的信用记录及评价挂钩,让失信者付出相应的代价。

新格局:由非独立性监管向独立性监管转变

我国已建立了世界规模最大的基本医疗保障网。数据显示,2019年有135407万人参加全国基本医保,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参保人数持续增加、基金收支规模扩大、享受待遇人次增加、基金支付比例上升。

作为支撑医保制度的物质基础,医保基金的安全与否、使用效率备受关注。2018年,我国设置医疗保障局,专司全国医疗保障事务管理职责,并下设基金监管司。北京、上海、天津、湖北、江西、宁夏等10多个省区市及一批地市及县区也相继建立了独立医保监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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