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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视《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三大亮点 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透视《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三大亮点 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2020-07-04 11:33:01 经济日报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从6个方面提出19项任务,对今年政务公开工作作出部署。今年的《要点》有哪些亮点?我国政务公开工作趋势有何变化?如何以公开促进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为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提供支撑?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持续推动用权公开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坚持权责透明,推动用权公开,完善党务、政务、司法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建立权力运行可查询、可追溯的反馈机制。”

“这从两方面对政务公开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国务院办公厅信息公开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一是要发挥政务公开职能作用,坚持权责透明,推动用权公开;二是要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完善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

全面展现政府机构权力配置情况,全方位集纳公开行政法规,确保“权力运行到哪里,公开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

国务院办公厅信息公开办有关同志介绍,教育、供电、供气、供热、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此前是参照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但这一模式的实际执行效果并不理想。据此,2019年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参照适用模式改为行政监管模式,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由各自行业主管部门作为行政监管事项提出要求并负责落实。

“新模式类似于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要求。”有关同志表示,这是立足中国国情、深入总结实践经验、广泛参考借鉴其他国家有关做法的基础上,对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所做的重大制度调整。“这项工作大概需要2年时间才能完成,今年先作出布置明年还要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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