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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住“海上森林”,我们可以做得更多(3)

留住“海上森林”,我们可以做得更多(3)
2020-06-08 12:33:01 光明网

然而,威胁仍然存在。种群退化是红树林面临的严峻挑战。统计显示,低矮的白骨壤林和桐花树林占据了中国红树林的绝大部分,原生林不到10%;70%的红树林高度不超过2米,90%以上的红树林高度小于4米。据最新统计,中国红树林中有50%的种类已处于不同程度的珍稀濒危状态。

究其原因,中国海堤人工海岸线2015年长14500千米,占中国大陆海岸线80%,而20年前仅占18%。超过80%的红树林被堤坝和陆岸隔开,“虾塘—海堤—滩涂”成为我国东南沿海典型海岸景观。“全球变暖导致海平面不断升高,红树林却被海堤挡住了退路,自然面临着整体衰退的问题。”范航清说。这同样导致了沿海宜林滩涂的不足,尽管各地纷纷尝试扩种红树林来恢复其面积,但适合红树林树种生长的近海滩涂稀缺,使得红树林面积增长面临困境。

同时,近年来肆虐我国沿海的互花米草等外来入侵物种直接危害着生态位相近的红树林,陆源污染、养殖污染、近海海洋生物资源过度捕捞利用的问题,也同样威胁着我国红树林生态系统的健康。

亟待统一监督管理和可持续利用方案

保护和恢复红树林,亟待完善和加强。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高级工程师陈清华指出,从法律法规来看,我国现有法律法规虽从不同角度对红树林保护有所规定,但未进一步细化对红树林等典型生态系统的保护监督职责分工。目前沿海各地自然资源、林业、生态环境、水务等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红树林及其滩涂湿地进行管理,管理分散,红树林保护修复工程统筹规划不足,往往将造林等同于生态修复,忽视了生态系统的完整性。

因此,陈清华建议,应加强红树林生态保护统一监督管理。结合正在开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修订内容,明确生态环境部门、自然资源、林业等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建立并完善红树林生态系统保护监管制度,严格红树林生态保护监督执法,细化生态系统损害赔偿和生态补偿责任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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