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惟邦本,本固邦宁。”以民法典为支点,中国民事法治的未来将更加前景可期。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我们的奋斗目标,时刻心系群众所思、情系群众所想,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时刻保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政策制定从人民利益出发,用制度体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发展成果与人民共享。民法典突出对绿水青山蓝天的保护,将绿色原则确立为民法的基本原则,明确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首次将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纳入保护范围,新增保理合同相关规定……以上种种规定无不扎根中国土壤、紧扣时代脉搏,鲜明体现着新时代特点,折射出新时代风貌。同时,遭遇“霸座”怎么治、出租房的房东要卖房怎么解、高空坠物伤人怎么办等百姓所忧所盼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破解,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理念。
孟德斯鸠说过:“在民法慈母般的眼睛里,每一个人就是整个国家。”通过民法典,是国家立法走向完善、走向成熟的一个标志。中国民法典的民族性体现在坚持依法治国、以德治国结合的民族智慧,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写入的民族精神特征,时刻关注一切群众的实际生产生活问题,把人民安居乐业、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小事当大事,勿以事小而不为,从人民群众关心的事情做起,从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此外,“优良家风”“夫妻互相关爱”等入典,更从文化方面延续中华民族延绵千年的人文基因。最近热议的“离婚冷静期”“敬老爱幼”等相关规定,都体现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中华传统美德的印记,是传承优秀民族精神、传递中华民族精气神的“中国式”立法表达,而对于普通民众而言,民法典可能更像自己“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具象化。(作者:安进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