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法典草案的七编中,有一编闪耀着大写的“人”字,这就是第四编:人格权编。从保障公众私生活“安宁权”,到构筑个人信息安全防火墙;从全面建立反性骚扰制度防线,到及时应对AI等新技术对人格权的挑战u2026u2026民法典加强人格权立法,使其独立成编,强化对人格的全面保护,让人民生活更有尊严。
央视新闻两会特别节目《晚八点 云上会》对话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孙宪忠,对民法典中与人格权编相关的条款进行了解读。
从上世纪90年代物权法立法工作开始,到2007年物权法颁布,孙宪忠一直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的立法专家,他也是民法总则的主要起草人。
要不要在民法典中单独设立人格权编,是法学学术界和业界高度关注的一个重要议题。
孙宪忠表示,人格尊严和人身自由实际上是宪法所规定的权利,是对人作为法律上的主体的最高精神境界和人格境界的一种承认。民法总则确立了保护人格尊严和人身自由的精神,人格权独立成编,将其精神进一步扩展和具体化,让人们更加清楚地看到,作为自然人享有的权利,从这些权利的角度去保护自己。
“民事权利保护即将进入法典时代”“民法典‘磨法师’,六十六年‘磨一法’”“民法典来到身边,这些干货你get到了吗?”……近日媒体上关于民法典的报道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