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加强对高中学费的动态监管。 高中属非义务教育,学费按照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和受教育者共同分担的原则确定。《办法》规定公办高中学费标准应综合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办学条件、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每3年进行一次定期成本监审,原则上每3年核定一次收费标准,加强对高中学费的动态监管,确保收费管理政策更加科学、合理。
五是完善中等职业教育收费管理政策。 《办法》规定实施全日制教育的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各类中等职业学校收费,参照高中教育收费规定执行,由各市、县(市、区)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分工进行管理。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免收学费,民办中等职业学校高于财政补助部分的学费可以向学生收取。
(总台央视记者 窦效磊)